目录
公开时间:2019年9月1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5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2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9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0
第四部分 附件 23
附件1 23
附件2 27
第五部分 附表 3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6
二、收入总表 36
三、支出总表 3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6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6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36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36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6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6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6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36
(一)主要职能。组织、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维护稳定工作的重大部署,督促检查维护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制定全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全县政法队伍建设规划方案和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县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指导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协助纪委、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负责查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大案要案;检查政法队伍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指导、监督政法部门严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加强执法监督,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履行法律职责时相互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讨论、研究和协调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政策性强或有重大争议的疑难案件。
2018年以来,县委政法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2018年市委政法工作会议重点任务和政法工作十件重点实事,以平安旺苍、法治旺苍和过硬队伍建设为主线,大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全县政法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1.强化责任落实,创新社会治理,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平安旺苍建设再创新高
⑴标本兼治,多措并举,维稳工作成效显著。一是维稳工作责任落实落地。二是国家政治安全和大局稳定意识常抓不懈。三是社会稳定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四是摸排调研化解工作稳步开展。五是重大敏感时节维稳成效显著。六是积案化解和重点人员稳控效果明显。七是维稳信息平台常态化有效推进。
⑵深化创新,融汇智能,社会治理格局与时俱进。
一是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二是“雪亮工程”建设蹄疾步稳。三是网格化服务管理成绩斐然。四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锐不可当。五是见义勇弘扬社会正能量。六是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持续攀升。
2.坚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凝聚更大司法新动能,旺苍法治在公正阳光下开花结果
⑴坚持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
一是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破解司法难题。二是健全法学会机构,发挥专家专业特长。三是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生态司法工作体系。四是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开展有声有色。
⑵坚持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夯实宣传舆论工作。
一是以活动开展营造法治旺苍良好氛围。二是以调查研究提升宣传质效。三是以平台建设扩大宣传效果。
3.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凝聚“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精神,打造新时代过硬政法队伍。
一是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队伍建设正确方向,锻造政法忠魂。二是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构筑队伍建设思想基础,张扬政法清风。三是精心培树红城政法先进典型,展示忠诚卫士崭新形象,树立干警标杆。
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凝聚脱贫攻坚强大合力,同心共筑百年梦想。
⑴法治帮扶成效显著。
⑵文化建设软硬兼施。
⑶项目推进持续发力。
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纳入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101.4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00.72万元,增长22.28%,主要变动原因:一是2018年政策性调资,人员工资较大幅度增长;二是新增扫黑除恶工作,专项工作经费增加;三是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433.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3.7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418.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00万元,占57.32%;项目支出178.70万元,占42.6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01.4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200.72万元,增长22.28%,主要变动原因:一是2018年政策性调资,人员工资较大幅度增长;二是新增扫黑除恶工作,专项工作经费增加;三是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8.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7.39万元,增长19.18%。主要变动原因2018年政策性调资,人员工资较大幅度增长;二是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8.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2.39万元,占62.66%;公共安全支出64.32万元,占15.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7万元,占5.82%;医疗卫生支出11.81万元,占2.82%;住房保障支出16.37万元,占3.90%;农林水支出30.44万元,占7.27%;交通运输支出9万元,占2.1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18.6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支出2.47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87.45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决算数为69.47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中: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7.1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共安全(类)国家安全(款)安全业务(项)支出决算为5.3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支出决算数为41.80万元,完成预算77.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其原因为司法救助资金下预算时间较晚,剩余资金于下年度继续实施。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决算为24.37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81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中: 农林水(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决算为30.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预算100%。
6.交通运输支出中:交通运输(类)铁路运输(款)铁路安全(项)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16.3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8.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1.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4.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2批次,98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市来我县检查督导工作、兄弟市县学习交流等。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
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0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资产管理没有信息化,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不到位;二是绩效评价结果没有得到充分应用;三是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工作不够。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党组织活动经费”、“政法三级网络信息系统”、“铁路护路经费”、“法学会经费”、“社会稳定、安全业务工作经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党组织活动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2万元,执行数为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保障了我委21名党员开展党组织活动以及扶贫工作的经费,增强了党员在干部群众中的影响力。发现的主要问题:开支党组织活动经费的范围不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建立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制度。
2.政法三级网络信息系统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1万元,执行数为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增强了政法系统信息化建设,保障了中央、省、市政法系统政策信息的及时传递。
3.铁路护路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万元,执行数为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全县辖区内铁路线路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个别护路队员责任心不强,巡路不够积极。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护路队员认真开展巡路工作,确保全县辖区铁路线路安全。
4.法学会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推动了全县法治文化的兴起、保障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行、拓展了法治宣传领域。发现的主要问题:法学调研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进一步拓展法学调研的范围,增加调研成果。
5.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经费、平安建设群防群治工作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56万元,执行数为4.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全县社会秩序良好、政治生态稳定、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平安建设满意度水平持续上升。发现的主要问题:在平安建设群防群治工作中,人防、技防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下一步改进措施:认真分析研判我县社会综合治理的形势,加强督导检查,督促相关乡镇和职能部门落实社会治理措施,进一步维护好全县社会秩序。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党组织活动经费 |
||||
预算单位 |
县委政法委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2万元 |
执行数: |
3.2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3.2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3.2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我委党支部党员活动经费,展开党员会议、培训、学习、扶贫等支出 |
保障了我委21名党员开展党组织活动以及扶贫工作的经费,增强了党员在干部群众中的影响力。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召开政法先进英模报告会 |
2次 |
组织召开了2场政法先进英模报告会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政法队伍警示教育 |
10次 |
开展了10场次警示教育活动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召开专题教育活动 |
5次 |
召开党员专题教育活动5场次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吸纳入党积极分子 |
2人 |
发展党员1名,培养积极分子1名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依法治国,依规治党 |
依法行政、依规治党 |
无违纪违规人员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逐步塑造成一支风清气正的政法队伍 |
逐步塑造成一支风清气正的政法队伍 |
机关干部队伍清正廉洁 |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群众满意指标 |
对政法队伍建设满意、对政法队伍干部满意 |
≥90% |
≥9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政法三级网络信息系统 |
||||
预算单位 |
县委政法委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1万元 |
执行数: |
31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31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31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进一步增强了政法系统信息化建设,保障了中央、省、市政法系统政策信息的及时传递 |
进一步增强了政法系统信息化建设,保障了中央、省、市政法系统政策信息的及时传递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政法三级网络信息系维护 |
31万元/年 |
31万全部支付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网络畅通、信息传递及时 |
全年网络畅通 |
网络通畅,信息传递及时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8年12月前 |
按时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政法三级网络信息系统 |
31万元/年 |
31万全部支付完成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加快政法系统信息化建设 |
|
政法系统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强化政法宣传 |
|
保障了中央、省、市政法系统政策信息的及时传递 |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群众满意指标 |
网络使用者满意度 |
≥98% |
政法系统网络使用满意了达≥98%以上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铁路护路经费 |
||||
预算单位 |
县委政法委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9万元 |
执行数: |
9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9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9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确保全县辖区内铁路线路安全 |
全县辖区内铁路线路安全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县全域覆盖 |
铁路沿线7个乡镇 |
铁路沿线7个乡镇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铁路线路安全隐患排查 |
≥100% |
100%全面排查铁路线路安全隐患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8年12月前 |
按时完成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铁路线路事故发生率 |
≤0 |
铁路线路无事故发生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不断增强 |
≥90% |
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达≥90%以上 |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群众满意指标 |
平安建设满意度 |
≥90% |
平安建设满意度达≥90%以上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法学会经费 |
||||
预算单位 |
县委政法委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万元 |
执行数: |
3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3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3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现实,同时有助于法学顶层设计“接地气”和基层执法队伍建设。 |
推动了全县法治文化的兴起、保障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行、拓展了法治宣传领域。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县全域覆盖 |
48个相关部门 |
相关48个部门积极参与,完成了工作目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完成法学调研 |
完成调研文章10篇 |
完成了调研文章60余篇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8年12月前 |
按时完成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普法 |
推动法治文化兴起、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行、拓展法治宣传深度、化解社会矛盾 |
推动了全县法治文化的兴起、保障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行、拓展了法治宣传领域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加强人民群众的法制教育 |
加强人民群众的法制教育 |
人民群众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 |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群众满意指标 |
依法治县、社会平安稳定 |
平安建设满意度≥90% |
平安建设满意度达≥90%以上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经费、平安建设群防群治工作经费 |
||||
预算单位 |
县委政法委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56万元 |
执行数: |
4.56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4.56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4.56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全县社会秩序良好、政治生态稳定、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平安建设满意度水平持续上升 |
全县社会秩序良好、政治生态稳定、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平安建设满意度水平持续上升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县全域覆盖 |
38个乡镇(街道) |
全县38个乡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社会综合治理规范有序 |
社会综合治理规范有序 |
社会综合治理规范有序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8年12月前 |
按时完成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平安建设满意度水平持续上升 |
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平安建设满意度水平持续上升 |
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平安建设满意度水平持续上升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不断增强 |
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不断增强 |
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不断增强 |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群众满意指标 |
平安建设满意度 |
人民群众平安建设满意度达≥90%以上 |
人民群众平安建设满意度达≥90%以上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8年,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63万元,比2017年增加3.84万元,增长13.81%。主要原因是新增扫黑除恶工作,专项工作经费增加。
2018年,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雪亮工程运行维护。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政法委共有车辆0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指为三支一扶人员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法学会经费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综治、政法三级网、网格化、扫黑除恶和党建工作经费支出。
7.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铁路护路人员补助及信息建设经费支出。
8.公共安全(类)国家安全(款)安全业务(项):指国安、大调解及群防群治工作经费支出。
9.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指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经费支出。
10.农林水(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雪亮工程运行维护支出。
11.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贫困村第一书记生活补助。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的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支出。
14.交通运输(类)铁路运输(款)铁路安全(项):指铁路护路工作经费。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为财务一级预算机构,无下级预算部门,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独立并连续上报财政财务决算单户报表,无机构增减变动。
(二)机构职能
组织、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维护稳定工作的重大部署,督促检查维护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制定全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全县政法队伍建设规划方案和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县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指导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协助纪委、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负责查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大案要案;检查政法队伍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指导、监督政法部门严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加强执法监督,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履行法律职责时相互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组织讨论、研究和协调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政策性强或有重大争议的疑难案件。
(三)人员概况
政法委2018年年初在职人员17人,年未在职人数16人,其中公务员13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人,4月份退休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290.03万元,调整预算数为433.72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司法救助资金增加、“雪亮”工程运行维护费增加、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增加、“三支一扶”人员经费增加等原因。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我委支出418.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99万元,项目支出178.70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委较好的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单位预算编制及时、准确,财政资金收支管理较为规范,财经纪律、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二)专项预算管理
我委今年纳入财政绩效评价的项目共7个,资金60.86万元,项目决策中的绩效目标的设置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分配科学,专项预算绩效目标都已完成,无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发生。
(三)结果应用情况
2018年,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我委加压奋进,迎难而上,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全面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本部门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同时,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通过加强财务管理和日常的帐务管理,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正常的工作运转,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是非常必要的。我委在执行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道德底线,无任何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二)存在问题
财政预算资金到位比较迟缓,各项目经费支付不能及时到位。
(三)改进建议
1、继续从严控制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等一般性支出。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2018年党组织活动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 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我委党支部认真贯彻执行党组织活动,按照年初制定的党组织活动计划实施,并对全年的党务活动进行评价,以创先争优活动为主线,积极创新党建工作模式,强化党建新机制,深化和创新组织管理、努力提高基层党支部的建设水平。全年组织机关党员会议12次,组织政法系统先进英模报告会2次,开展教育活动10次,组织支部14名在职党员干部到五权镇星红村进行扶贫帮扶工作。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通过党组织活动的有序开展,更好地发挥了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引领带头作用,党员形象得到提升,有效地服务了群众,促进了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党组织活动经费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评价内容 |
评分标准(得分比值) |
得分 |
|||||
差 |
较差 |
一般 |
较好 |
好 |
|
||||||
0 |
0.3 |
0.6 |
0.8 |
1 |
|
||||||
(25分) |
(6分) |
目标内容 |
3 |
项目预期提供的产品、服务、效益或其他目标明确 |
|
|
|
|
|
3 |
|
进度计划 |
3 |
项目计划实施进度明确 |
|
|
|
|
|
3 |
|||
(7分) |
政策依据 |
1 |
项目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
不明确 |
|
基本明确 |
|
明确 |
1 |
||
管理制度 |
3 |
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
无 |
|
|
|
有 |
0 |
|||
5 |
项目资金分配决策程序明确 |
不符合 |
|
基本符合 |
|
符合 |
5 |
||||
(8分) |
分配方法 |
2 |
资金分配方法是否科学合理 |
无 |
|
|
|
有 |
2 |
||
分配过程 |
2 |
分配过程符合相关规定 |
不明确 |
|
基本明确 |
|
明确 |
2 |
|||
分配时效 |
2 |
县级主管部门按规定及时分配资金 |
否 |
|
一般 |
|
是 |
2 |
|||
2 |
县财政部门按规定及时分配资金 |
不符合 |
|
|
|
符合 |
2 |
||||
(4分) |
审核把关 |
2 |
符合申报条件的抽样项目点个数/抽样项目点总数×100% |
不及时 |
|
|
|
及时 |
2 |
||
(20分) |
(4分)资金到位 |
资金配套 |
2 |
项目单位配套资金到位率 |
实际到位单位配套资金/计划投入单位配套资金×100% |
不集中 |
|
较集中 |
|
集中 |
2 |
资金拨付 |
2 |
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 |
不合理 |
|
较合理 |
|
合理 |
2 |
|||
(8分) |
使用范围 |
4 |
专款专用 |
x<80% |
80%≤x<85% |
85%≤x<90% |
90%≤x<95% |
x≥95% |
4 |
||
支付依据 |
2 |
资金支付依据符合规定 |
严重滞后 |
滞后 |
较滞后 |
较及时 |
及时 |
2 |
|||
开支标准 |
2 |
资金开支标准符合规定 |
否 |
|
|
|
是 |
2 |
|||
(2分) |
财务制度 |
5 |
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
不合规 |
|
较合规 |
|
合规 |
5 |
||
会计核算 |
1 |
会计核算规范 |
不符合 |
|
较符合 |
|
符合 |
1 |
|||
(6分) |
项目调整 |
2 |
项目调整严格履行相关手续 |
不规范 |
|
较规范 |
|
规范 |
2 |
||
制度执行 |
2 |
严格执行项目有关制度规定 |
未履行 |
|
|
|
履行 |
2 |
|||
(15分) |
(10分) |
项目规模 |
10 |
实际完成任务量/绩效目标任务量×100% |
x>20% |
20%≥x>15% |
15%≥x>10% |
10%≥x>5% |
x≤5% |
10 |
|
(3分) |
项目标准 |
3 |
符合绩效目标设定的验收标准,达到行业基准水平 |
不严格 |
|
较严格 |
|
严格 |
3 |
||
(40分) |
旺苍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二) |
不符合 |
|
|
|
符合 |
40 |
||||
合 计 |
|
x>15% |
15%≥x>10% |
10%≥x>5% |
5%≥x>0 |
x≤0 |
97 |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党组织活动经费用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联系服务群众提供经费保障。围绕“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民生、服务党员”主要任务,支部党员干部每月至少一次开展党章学习、听党课,廉政教育、下乡扶贫等形式多样的基层党组织活动,培养相关工作技能和廉政意识,牢牢把握政法委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向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思想,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党组织活动开展时要严格考勤,无特殊情况都应参加,参与度应达88%以上。
2.项目管理
我委党组织活动经费全年预算资金3.2万元,经县财政局批复下达后,全部用于我委党组织活动专项工作项目。账务处理规范,附件资料齐全,会计核算细致,票据审核严格,项目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
3.项目绩效
全年组织机关党员会议12次,组织政法系统先进英模报告会2次,开展教育活动10次,组织支部14名在职党员干部到五权镇星红村进行扶贫帮扶工作,全体帮扶干部完成帮扶日志填写。通过党组织活动达到增强党员在干部群众中的影响力,人民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三、存在主要问题
开支党组织活动经费的范围不明确。
四、相关措施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建立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制度。
2018年法学会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我县法学会按照省市法学会的统一部署,从实际出发,围绕工作大局,以实体化、实战化建设为重点,以法治宣传为抓手,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为根本,以法治队伍建设为保障,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积极参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着力提升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工作实效,积极参与和服务法治旺苍、平安旺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组织法学专家参与领导接访56次,接待上访群众 603人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务200次。举办法治讲座15场次,大型法治宣传活动21场次,发资料3万余份,受益群众5.7万余人。共撰写论文 60余篇,我县法学会获第五届“治蜀兴川”法治论坛优秀组织奖。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法学会组织、引导全县法学法律工作者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权威,把培育法治精神融入于法治实践中,积极开展法学研究,抢占法治建设的理论制高点,不断开辟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新境界。同时,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法学会会员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法律效益。
中共旺苍县委政法委法学会经费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评价内容 |
评分标准(得分比值) |
得分 |
|||||
差 |
较差 |
一般 |
较好 |
好 |
|
||||||
0 |
0.3 |
0.6 |
0.8 |
1 |
|
||||||
(25分) |
(6分) |
目标内容 |
3 |
项目预期提供的产品、服务、效益或其他目标明确 |
|
|
|
|
|
3 |
|
进度计划 |
3 |
项目计划实施进度明确 |
|
|
|
|
|
3 |
|||
(7分) |
政策依据 |
1 |
项目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
不明确 |
|
基本明确 |
|
明确 |
1 |
||
管理制度 |
3 |
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
无 |
|
|
|
有 |
0 |
|||
5 |
项目资金分配决策程序明确 |
不符合 |
|
基本符合 |
|
符合 |
5 |
||||
(8分) |
分配方法 |
2 |
资金分配方法是否科学合理 |
无 |
|
|
|
有 |
2 |
||
分配过程 |
2 |
分配过程符合相关规定 |
不明确 |
|
基本明确 |
|
明确 |
2 |
|||
分配时效 |
2 |
县级主管部门按规定及时分配资金 |
否 |
|
一般 |
|
是 |
2 |
|||
2 |
县财政部门按规定及时分配资金 |
不符合 |
|
|
|
符合 |
2 |
||||
(4分) |
审核把关 |
2 |
符合申报条件的抽样项目点个数/抽样项目点总数×100% |
不及时 |
|
|
|
及时 |
2 |
||
(20分) |
(4分)资金到位 |
资金配套 |
2 |
项目单位配套资金到位率 |
实际到位单位配套资金/计划投入单位配套资金×100% |
不集中 |
|
较集中 |
|
集中 |
2 |
资金拨付 |
2 |
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 |
不合理 |
|
较合理 |
|
合理 |
2 |
|||
(8分) |
使用范围 |
4 |
专款专用 |
x<80% |
80%≤x<85% |
85%≤x<90% |
90%≤x<95% |
x≥95% |
4 |
||
支付依据 |
2 |
资金支付依据符合规定 |
严重滞后 |
滞后 |
较滞后 |
较及时 |
及时 |
2 |
|||
开支标准 |
2 |
资金开支标准符合规定 |
否 |
|
|
|
是 |
2 |
|||
(2分) |
财务制度 |
5 |
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
不合规 |
|
较合规 |
|
合规 |
5 |
||
会计核算 |
1 |
会计核算规范 |
不符合 |
|
较符合 |
|
符合 |
1 |
|||
(6分) |
项目调整 |
2 |
项目调整严格履行相关手续 |
不规范 |
|
较规范 |
|
规范 |
2 |
||
制度执行 |
2 |
严格执行项目有关制度规定 |
未履行 |
|
|
|
履行 |
2 |
|||
(15分) |
(10分) |
项目规模 |
10 |
实际完成任务量/绩效目标任务量×100% |
x>20% |
20%≥x>15% |
15%≥x>10% |
10%≥x>5% |
x≤5% |
10 |
|
(3分) |
项目标准 |
3 |
符合绩效目标设定的验收标准,达到行业基准水平 |
不严格 |
|
较严格 |
|
严格 |
3 |
||
(40分) |
旺苍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二) |
不符合 |
|
|
|
符合 |
40 |
||||
合 计 |
|
x>15% |
15%≥x>10% |
10%≥x>5% |
5%≥x>0 |
x≤0 |
97 |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法学会经费主要用于支持法学会基本运行和组织开展重要学术活动。法学会按照省市法学会的统一部署,我县从实际出发,围绕工作大局,以实体化、实战化建设为重点,以法学调研为抓手,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工作实效,为法治旺苍、平安旺苍建设贡献力量。
2.项目管理
法学会经费全年预算资金3万元,经县财政局批复下达后,全部用于法学会专项工作项目。目标设置较合理、组织管理有效、财务管理健全,使项目能及时、有效开展。
3.项目绩效
全年组织法学专家参与领导接访56次,接待上访群众 603人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务200次。举办法治讲座15场次,大型法治宣传活动21场次,发资料3万余份,受益群众5.7万余人。共撰写论文 60余篇,我县法学会获第五届“治蜀兴川”法治论坛优秀组织奖。通过法学会各项活动的开展,推动了全县法治文化的兴起,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平安建设的满意度达90%以上。
三、存在主要问题
法学调研的内容需要更加深入。
四、相关措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