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9第062号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0839-4222380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 (受遗赠人) 及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单元号) |
坐 落 |
面 积 |
备注 |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
房屋建筑面积(㎡) |
||||||
1 |
杜梅 |
李洁50% 李超50% |
旺(变)国用(2013)字第1209号 旺房权证旺苍字第2012051500123号 |
旺苍县东河镇环城北路清江怡苑A7幢3单元4-1号 |
14.38 |
85.68 |
|
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