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新桥片区县法院北侧地块容积率等指标调整的公示
拟调整指标地块用地布局规划图
规划修改背景 该地块位于新桥片区县法院北侧,总用地面积15856平方米(约23.78亩),其中市场用地7328平方米(约10.99亩)、居住用地8528平方米(约12.79亩)。2019年8月8日县规委会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必要性进行了专题论证,同时对居住用地容积率等相关调整指标以及地块综合指标进行了审议。会议认为2005年编制的控规已不适应旺苍经济社会发展,容积率等指标较低,不能满足集约节约用地的要求,经讨论同意对新桥片区控规局部进行调整。 规划指标拟调整后内容 该地块综合指标为:总建筑面积4933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657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755平方米)至51529.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8774.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755平方米)。其中居住用地总建筑面积3310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558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518平方米);市场用地总建筑面积1622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09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237平方米)至18427.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3190.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237平方米)。容积率2.3至2.45(其中居住用地容积率≤3.0,市场用地容积率1.5至1.8),建筑密度≤39.5%(其中居住用地建筑密度≤22%,市场用地建筑密度≤60%);绿地率市场用地结合设计要求确定,居住用地绿地率≥35%。停车位不少于361个,住宅建筑限高8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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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情况说明 一、规划调整申请主体: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要求对新桥片区县法院北侧地块容积率等指标调整进行公示。 三、本规划依据为《旺苍县新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广元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11版)。 四、需进一步了解本区域控规详细信息,可到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询相关控规详细图则。 五、本版公示的规划内容以审批后存档备查的相关规划为准。尚未完成调整程序的按原规划执行。 六、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涉及保密内容不予公告。 七、本规划最终解释权属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八、公示位置: 1. 县政府网站(http://www.scgw.gov.cn) 2. 项目所在地:新桥片区县法院北侧。 九、公示期限:2019年8月9日至2019年9月9日 十、在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将书面意见投递到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也可于5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十一、咨询电话:0839-6211360 赵键韬
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