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9第058号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0839-422238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面 积 |
用 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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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面积(㎡) |
房屋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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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祝映军 |
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旺苍县普济镇清江村五组祝映军自建房1幢1-2层 |
510821107209JC00004F00010001 |
120 |
281.46 |
住 宅 |
|
2 |
祝应华 |
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旺苍县普济镇清江村五组祝应华自建房1幢1-2层 |
510821107209JC00003F00010001 |
120 |
281.46 |
住 宅 |
|
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