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承人岗匹配、公平选拔、择优录取原则。旺苍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据转型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旺苍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是旺苍县兴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于2016年成立的县属融资平台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主要经营项目为城乡道路及基础设施的综合开发、建设及相关产业经营管理;城乡服务性项目、城乡交通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单位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建设路59号。
二、招聘范围、岗位及职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须符合《旺苍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聘用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所示的相应岗位条件要求。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年龄要求:详附件1;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过治安处罚、刑事责任追究(含宣告有罪免于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曾被辞退、解聘、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人员;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 情况的。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下载报名表等相关资料,如实、准确地填写《旺苍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报名:本次公开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学历、职称、资格证书、身份证、任职与业绩评价材料等相关资料扫描件及《报名表》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投递邮箱:821328155@qq.com。报名时间:2019年8月2日9:00-8月9日18:00截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资格审查。
考核前,由旺苍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方能参加考核。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并将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六、考核选聘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按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拟定聘用人员,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不低于3:1。
2.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七、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按面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以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因自动弃权或未及时参加体检的考生,按照参加本次招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
2、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3、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主管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4、体检费用。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八、聘用
1、试用:根据应聘者面试的综合成绩确定拟聘用名单。招聘单位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程序。拟聘用人员体检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
2、聘用:试用期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照《旺苍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签订劳动合同、三年一签。
九、薪酬待遇
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
工资结构:月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其它
福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的“五险一金”和福利保障等。
十、本公告由旺苍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十一、咨询报名、联系人及电话:梁先生,13981239566。颜先生,15984087973。
附件1:旺苍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附件2:旺苍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4名聘用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