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9第054号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0839-4222380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 (受遗赠人) 及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单元号) |
坐 落 |
面 积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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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面积 (㎡) |
房屋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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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韩克勤 |
郑素媛100% |
旺(宅)国用(2000)第005293号、旺房权证A字第00001351号 |
旺苍县东河镇新华街39号旺苍县委小区3单元3-2-1号 |
11.4 |
7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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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道成 |
辜朝英100% |
旺(变)国用(2010)第1395号、旺房权证A字第00004502号 |
旺苍县东河镇新华街43号糖果厂住宅3幢1单元2-2号 |
10.92 |
79.34 |
|
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