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9第049号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0839-4222380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 (受遗赠人) 及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单元号) |
坐 落 |
面 积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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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面积 (㎡) |
房屋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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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国华 |
吴明斌100% |
旺(变)国用 (2002)第0946号、旺房权证A字第00020616号 |
旺苍县东河镇商业南街人民政府办公室住宅1幢1-6号 |
6.83 |
4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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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郑明修 |
孙思秀100% |
旺国用(1999)第0395号、旺房权证H字第00020874号 |
旺苍县木门镇木门街道二段孙思秀自建房1幢1-1层 |
115.24 |
1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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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