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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城有“约”,我县政府合同管理“一桥飞架南北”
发布时间:2019-07-04 来源:县司法局 点击量:436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根据四川省委、省政府“营商环境提升年”要求, 近日,《旺苍县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发布。《办法》如同一架贯通政务商务的“连心桥”,常态化构建我县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持续营造县域公平公正公开、便捷包容开放的营商环境,《办法》之“桥”飞架南北,实现旺苍四向拓展、全域开放。《办法》呈现四大亮点:

亮点一:把握时代脉络,做到有法必依。《办法》紧紧把握时代脉络,将即将生效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关于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程序等要求在《办法》规定上予以落实,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在我县率先落地。另外,考量到政府合同的平等民事关系和行政决策的双重属性,依据《民法总则》《合同法》《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四川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制定。

亮点二:凸显合同特性,做到平等互利。《办法》在合同目的设置上体现在为规范政府合同管理,防范合同法律风险和减少纠纷,保障国有资产、财政资金的安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办法》目标明确,旨在于防范控制政府商事主体双方法律风险,且合同纠纷采用预防为主、协商为主,在稳定政府主体和商事主体的合同关系、诚信履行合同上聚焦“亲亲热热”互利共赢效应。《办法》同时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工作部门、县属国有企业参照执行,必将在全县范围内产生集群效应。

亮点三:整合政务资源,做到决策科学。《办法》设置了我县政府合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将与政府合同密切关联的部门规定设置为成员单位,强化了政府合同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打破了部门之间的条条框框束缚,进一步整合了相关部门的政务资源,为实现县委、县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升全县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水平将发挥重要作用,为不断推进全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起到“以点带面”的杠杆和牵引作用。

亮点四:严格工作流程,做到规范管理。《办法》设置政府合同的启动、谈判、起草、签订和档案管理等工作流程和责任,以规范政府合同工作程序为重要抓手,通过政府合同科学程序制度规范决策活动,不断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部门乡镇执行力,更重要的是实现行政权力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运行,让决策者和参与决策者依规履行职责,以科学的工作流程促进政府合同不断优化,实现政府合同公平公正公开、便捷互利共赢,让商事主体放心安心舒心,进一步营造全县范围内“清清白白”“亲亲热热”的政商环境。(县司法局  杨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