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中共旺苍县委农村工作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15名,其中行政编制9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5名(其中参公事业管理单位0名)。在职人员总数15人,其中:公务员10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20.4647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农村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指导和牵头组织推进全县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改革中的全局性、综合性的重点工作,参与拟定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战略规划。(二)起草县委指导“三农”工作文件,研究制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检查督促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农村改革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全县“三农”工作的推进,总结推广“三农”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三)掌握和反映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农业对外开放与合作,参与建设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参与农村劳务经济开发。(四)指导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编制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全面小康建设政策研究,提出引导农民全面建设小康的规划措施;负责烟叶产业发展的政策研究、综合协调、指导服务。(五)负责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特色效益农业发展,参与农业科技发展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工作。(六)贯彻执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政策,负责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及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研究。(七)协调涉农项目工作,强化项目推进机制,检查、监督农业项目实施及涉农资金使用情况;负责乡镇和农口部门涉农目标的制定和考核;负责对农口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合法性、公正性监督。(八)协调县级涉农部门有关农村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门加强县级农口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协助县直机关工委指导农口部门党建工作,配合组织人社部门做好农口部门的干部管理和农业科技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和管理工作,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农村精神文明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九)负责县级农口部门及农村重大经济政策文件的审核把关,负责统筹全县涉农工作会议,负责县委农工委主任列席县委常委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相关议题的准备工作。(十)承担县委安排的其他事项。
2019年重点工作:一是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擦亮全国粮食生产大县金字招牌;二是突出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擦亮全国有机农产品认证示范区金字招牌;三是突出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坚决打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第一仗;四是突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确保高质量完成县“摘帽”硬任务;五是突出农民增收核心地位,不断提升农民幸福指数;六是突出深化农村改革,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机制。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数2060568.00元,较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数1771166.00元增加16.34%,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以及调资增加。
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2060568.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60568.00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206056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884868元,占91.47%;项目支出175700.00元,占8.53%。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60568.00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89402.00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以及调资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60568.0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30311.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050.00元、卫生健康(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0577.00元、住房保障支出12363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60568.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89402.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以及调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30311.00元,占79.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050.00元,占10%;卫生健康(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0577.00元,占4.88%;住房保障支出123630.00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它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71740.00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人员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084421.00元,主要用于:在职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务员津贴及公用经费支出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75700.00元,主要用于:新村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党组织活动等工作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98450.00,主要用于: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工作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0605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82566.00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8011.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23630.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84868.00元,其中:
人员经费1703428.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8144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4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18年决算无变化,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暂无需要出国(境)办理的事务;公务接待费预算54000.00元,较2018年决算无变化,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工作内容无大的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保有公务用车0辆,较2018年决算无变化,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未单独配备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18年决算无变华,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1440.00元,比2018年预算168000.00元增加了13440.00元,增加8%,原因是人员标准提高了。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十、专用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政府采购预算。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