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9第044号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0839-4222380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 (受遗赠人) 及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 (单元号) |
坐 落 |
面 积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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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面积 (㎡) |
房屋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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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张全金 |
周文琼100% |
集宅嘉字第(2006)03114号、旺房权证嘉川字第B00024966号 |
旺苍县嘉川镇石龙村三组周文琼自建房1幢1-3层 |
163.9 |
35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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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赵珍光 |
李承先100% |
旺国用(2010)第1563号、房权证A字第00014676号 |
旺苍县东河镇新华街幸福巷房地产管理局宗地1幢2单元1-1号 |
14.99 |
5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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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