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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房地产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9-06-10 来源:县房管局 点击量:17090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基本情况、职能和主要工作

旺苍县房地产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24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机关工勤编制8名,事业编制16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16名)。在职人员总数22人,其中:公务员0人,机关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1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7人)。固定资产总额159.76万元。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房屋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对全县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负责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廉租住房项目和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的职责。

(三)负责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屋安全作业证的发放工作。

(四)负责指导全县房产交易市场管理;负责房屋安全鉴定、房地产市场评估、房地产测绘、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等中介服务机构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包括企业人员)的资质管理和监督工作。

(五)负责对房屋权属登记、房屋产权产籍、公有房屋、商品房预售、房地产广告、房地产转让、私有房屋、住宅小区、物业、房屋拆迁、房屋拆迁单位、异产毗连等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异产毗连房屋纠纷和危险房屋治理纠纷的调处和裁决。

(七)履行全县房产行业管理职能,整顿和规范房产市场秩序,负责对违反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暂行办法、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使用规定、住宅合作社管理暂行办法、城镇住宅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公有房屋管理规定、房地产市场估价管理暂行办法、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工作。

(八)加强全县物业管理,指导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并开展工作,建立各种管理制度,组织指导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承担县本级住房维修资金的设立、归集和监督使用;受理业主的投诉,调解物业管理纠纷。

(九)负责全县所有房屋产权产籍档案资料收集、立卷、保管、利用和编研、统计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019年重点工作:

1、认真做好黄洋镇南溪村驻村帮扶工作,按要求完成本部门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突出脱贫攻坚成效,完成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2、做好各级脱贫攻坚督查、暗访发现问题整改及考评工作。

3、完成向上争取资金1000万元,完成非税收入250万元。

4、实现固定资产投资入库500万元。

5、防范化解各类重大安全风险,协助做好既有房屋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和火灾防控工作。

6、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年度工作任务,进一步做好住房保障和房地产领域乱象治理工作。

7、抓好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污染防治、政务服务、依法治县、信访维稳、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其它各项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7688266.00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4790548.00元,增加60.49%;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7688266.00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4790548.00元增加60.49%。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对住房保障支出资金投入增大,二是人员基本业务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数7688266.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88266.00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7688266.00元,其中:基本支出2881266.00元,占37.48%;项目支出4807000.00元,占62.52%。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688266.00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897718元,主要原因:一增加人员基本业务费,2018年人均7000元/年,2019年人均10000元/年;二增加保障性住房项目支出,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为2090000.00元,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为4807000.00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88266.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688266.00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897718.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一增加人员基本业务费,2018年人均7000元/年,2019年人均10000元/年;二增加保障性住房项目支出,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为1810000.00元,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为453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158266.00元(含三支一扶人员工资及保险47828.00),占41.08%;住房保障支出4530000.00元,占58.9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881266.00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及日常运转。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277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作经费80000.00元、房产管理档案管理经费80000.00元、物业管理经费68000.00元、扫黑除恶工作经费10000.00元、党组织活动经费39000.00元。

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目)259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棚户区改造工程款。

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目)194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的住房租赁补贴。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81266.00元,其中:

人员经费2605266.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760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4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18年决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暂无需要出国(境)办理的事务;公务接待费预算54000.00元,较2018年决算下降(上升)0%,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工作无较大变动;二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保有公务用车0辆,较2018年决算下降(上升)0%,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无公务用车车辆,二是工作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18年决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76000.00元,比2018年预算161000.00元减少115000.00元,增加71.43%,原因是本年业务费标准由人均7000元/年调至12000.00元/年所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十、专用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