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职能和主要工作
旺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15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机关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15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9人,其中公务员0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2077.29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规划、改革方案、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负责县级部门机关事务法制建设工作。
(二)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和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用地管理及办理权属登记工作,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生活服务设施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项目审核、建设监管、使用调配、维修管理和资产处理等工作。
(三)负责研究制定公务车辆管理使用的具体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改革公务用车制度;负责公务车辆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负责对县级集中统一管理公务车辆保险、加油、维修等定点工作和使用统筹。
(四)负责县级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县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
(五)负责县级机关集中办公区邮电通讯、绿化美化、爱国卫生、水电气供应、安全保卫、物业管理、食堂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承担县领导生活区的公共服务和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县级机关集中住宅区的建设、物业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县级机关单位的机关社会管理、绿化美化等社会事务和后勤服务工作,推进县级机关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和发展。
(六)牵头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会议室的管理协调等工作。
(七)指导乡镇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9年重点工作:
(一)脱贫攻坚。按要求完成本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突出脱贫攻坚成效。
(二)机关事务。一是扎实推进办公用房调配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会同县财政局(国资局)完成了县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统计工作,为继续深入推进我县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奠定良好基础。二是积极探索“公物仓”管理模式,充分发挥资产效益,统筹调剂设施设备,为各项重大活动提供办公设备保障。三是常态化对县委县政府集中办公区、大院公共区域、居民住宅楼及机关食堂等重点区域和重点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积极举行消防演练,不断加强机关大院平安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信息上报制度,实施目标责任管理,在大院安保、电梯运行、水电维护等方面压实安全责任,确保集中办公区正常运转。四是全力提升物业服务管理,会同县级相关部门和社区,采取入户一对一宣传等方式,引导小区住户转变观念。不断优化服务方式,切实满足干部周转房入住条件。加强机关大院地面、后坡治理、管网入地、停车位规范、花园改造等工作,不断提升机关办公和人居环境。实行卫生保洁分片包干制,切实做到“五不”即(不见积水、不见积尘、不见杂物、不漏垃圾、不乱倒垃圾)。
(三)公车管理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不断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与服务标准》的宣传和使用力度,不断完善车辆管理相关制度,对车辆随车物品的配备、司勤人员的服务规范、“三化”管理、运行费用等日常管理严格遵照标准执行。二是平台功能完善和改造升级,不断提升平台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细化油耗核算和维修评估,做好单车运行费用分析对比,确保了问题及时发现和处理。三是重大公务活动保障有力。在重大公务活动车辆保障工作中,坚持实行分级保障和灵活调度相结合,做到提前拟定方案、车辆检查、路况勘察。确保圆满完成各项重大公务活动保障工作。
(四)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一是完善《旺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节能管理实施办法》《旺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职责》《旺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制度》和加强办公节约公务用车油耗等系列节能管理制度,为节能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强化宣传教育,节能意识提升,积极开展各项宣传活动,传播了节能理念,普及了节能知识。三是对全县各公共机构业务员进行了软件系统培训,提高工作效率,为更好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夯实基础。完善节能工作联络员、统计员制度,形成固定的数据上报制度,建立全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库,健全了全县能耗统计和监管体系。四是创建县经信局等11家单位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县中医院等3家单位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和全县党政机关达到80%和事业单位达到30%建成县级节水型单位的比例。
二、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收支总预算6376883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99852元,主要原因是将政府大院物管保洁费纳入预算及基本业务费标准较2018年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637688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76883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6376883元,其中:基本支出5682883元,占89%;项目支出694000元,占11%。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376883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99852元,主要原因是将政府大院物管保洁费纳入预算及基本业务费标准较2018年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76883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7781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793元;卫生健康支出37798元;住房保障支出60476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376883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699852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将政府大院物管保洁费纳入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77816元,占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793元,占1.5%;卫生健康支出37798元,占0.5%;住房保障支出60476元,占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449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维护;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687816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基本业务费、专项经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00793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37798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60476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682883元,其中:
人员经费72488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4958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5099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18年决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暂无需要出国(境)办理的事务;公务接待费预算19900元,较2018年决算下降0.5%,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已经压减到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490000元,保有公务用车69辆,较2018年决算下降(上升)0%,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业务范围无较大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18年决算下降(上升)0%,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暂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68000元,比2018年预算287000元增加181000元,增加63%,原因是基本业务费标准较2018年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共有车辆6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69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三)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十、专用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