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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及不动产首次登记公示
发布时间:2019-05-29 来源:县国土资源局 点击量:6629 [ 字体: ] 打印 分享:

编号:2019第039号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0839-4222380 

序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

继承人    (受遗赠人) 及所占份额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证书号     (单元号)

坐 落

面 积

备注

土地使用权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

1

陈泽礼

陈平33.5%

陈勇33.5%

陈静33%

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集宅加字(2002)00971号、510821101002JC00005F00010001

旺苍县嘉川镇灯塔村六组黄映秀自建房1、2、3幢1-2层

297.32

215.63

 


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