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职能和主要工作
旺苍县国土资源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总编制151名,其中行政编制14名,机关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137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35名)。在职人员总数134人,其中:公务员11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34人)。固定资产总额213.53万元。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编制全县国土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拟订国土资源在经济运行、城乡统筹等方面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起草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实施细则。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土地、矿产资源规划、计划的执行情况。直接查处乡(镇)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地质环境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审核报省、市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及其调整。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负责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负责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县耕地保护工作,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组织实施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上级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重大土地专项调查,负责全县地籍调查、登记工作,参与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组织实施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审核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方案。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土地市场。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的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组织编制实施石广业权设置方案。
(十)负责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买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组织实施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统一管理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负责矿产资源评审、登记、统计,组织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组织买施矿产资源储量调查,承担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牵头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组织拟订、实施全县突发重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遗迹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与评价工作。
(十二)依法征收土地、矿产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执行收益分配制度;负责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省、市、县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三)组织制订并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公共服务。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四)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9年重点工作:
(一)充分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从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把环保、林业等部门的前置审查作为矿权设置、用地审批、整理项目申报的先决条件,从严落实。
(二)全力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紧紧县委县政府 2019 年发展思路和中心工作,切实做好各类建设项目的报批和供地服务,特别是加大城市基础设施、交通、市政、棚改、园区、教育和医疗等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确保我县重点工程、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顺利落地实施。全面实施完成水磨乡、福庆乡、白水镇、大河乡4个卫生院的征收工作和凤凰市场片区棚户区改造、红鑫国际广场、清江幼儿园等项目的收尾工作。科学制定土地征收计划,努力破解用地难题,多举措全方位开展土地房屋征收和修改完善地价管理政策体系,依法实施土地征收补偿,重点推进G542旺苍县城嘉川至东河段公路、省道301、中国(西部)绿色智能家居产业园尚武片区、米仓路、县医院医技综合楼、县城区河道改造等17个重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
(三)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调整充实17名脱产干部从事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扎实抓好涉及我局的黄洋、木门和英萃等3个乡镇的驻村帮扶工作,确保完成英萃镇新建村4户13人、木门镇农科村1户4人、双凤村8户23人退出任务、帮扶已脱贫200户727人巩固增收和对标完成雄鹰村集体经济年度增长15%巩固提升工作。要进一步发挥行业优势,保障好行业扶贫项目、易地扶贫搬迁居民点及贫困户建房等用地。全面完成普济镇、高阳镇、化龙乡等3个乡镇2019年度省行业扶贫专项土地整治项目。要进一步发挥增减挂钩、土地整治、地灾避险搬迁三大工程项目作用,把国土资源项目、资金和政策形成“组合拳”,全力助推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
(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加大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力度,向居民点要空间,用活用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支持脱贫攻坚的政策,通过增减挂钩缓解规划期内用地指标的不足。今年要全面完成10个贫困村的嘉川、黄洋、普济、木门和九龙等5个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完成白水、三江、龙凤等三个1200亩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审批,新启动实施三个。全面完成涉及东河、白水、大河、高阳等4个乡镇的两个工矿废弃地项目的勘测定界、踏勘工作。建立闲置土地台账制度和预警制度,摸清底数,对标管理,及时依法开展闲置、低效利用土地处置工作,实现土地收购储备1000亩,完成现土地有偿使用价款收入1亿元,实现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率达16%以上。同时,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用好流量、集约高效,严把土地供应闸门,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着力推动“三去一降一补”,切实贯彻落实国土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五)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坚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前提,以保护耕地为核心,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压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严格土地执法,切实保护耕地,完成全县耕地保有量4.38万公顷、基本农田3.77万公顷保护任务,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制度,在保证耕地数量的同时,要把耕地质量放在首位,实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确保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
(六)稳步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一是积极向省厅、市局争取土地整治项目,重点向北部山区和贫困村投放项目,助力我县黄茶、核桃、魔芋等有机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为脱贫攻坚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实施普济、国华、高阳、化龙等4个土地整治项目,预算总投资达6360万元,建设总规模达4.41万亩,实现新增耕地0.35万亩(其中水田0.09万亩、旱地0.26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3.08万亩,预计5月底全面完工。三是力争完成龙凤、嘉川等3个土地整治项目入库工作,立项2个。
(七)加大矿山企业监管力度,强化矿产资源管理。严格执行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进一步推进矿业权的科学设置和规范管理,提高资源开发规模化、集约化和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建立完善矿业权市场,全面规范矿业权出让及矿权转让行为,加快完成福庆乡田坝里饰面用灰岩矿、旺苍县黄洋镇西溪沟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等2个招商引资矿权新设及出让方案上报。严格执行探矿权、采矿权年检等制度,做到年检率100%,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公示率100%,矿山储量动态监测100%全覆盖。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扎实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争取地勘基金500万元以上,完成五权-黄洋96km2矾铼硒矿的深度普查工作,使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纳入法制的轨道。
(八)加强执法监察,营造良好自然资源管理秩序。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和动态巡查,把事前预防作为执法工作的重点,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和巡查工作的频次和广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切实把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违法行为发现率90%,制止、报告率100%。同时,对违法用地、“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暨违法违规占用国家资源挤占生态空间专项清理整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高压态势,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自然资源法制环境,实现结案率90%以上,动态巡查重点区域覆盖率100%。认真开展201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客观、公正的对卫片查出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要着力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建设,力争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以动真碰硬、重典问责的态度,严厉打击乱采滥挖、超深越界、破坏耕地、非法占地等现象,推进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持续向好。
(九)做好地籍地政工作。全面完成第三次土地调查的工作,强化汇报协调和宣传动员力度,严格按照部、省厅和市局的任务安排、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精心谋划部署,扎实组织实施,确保调查成果真实准确,力争把三调打造成高质量、高科技的国土资源基础性工程。在现有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土地登记和房屋登记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通过对国土、房屋数据的分析,清理整合,建立空间参考一致、数据关联关系正确、历史信息完整的不动产数据库,建成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相适应的数据库管理和更新工作机制,为旺苍县不 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运行提供数据支撑。组织实施1:500地籍调查测绘工作,完成18.3平方公里内的地类调查和权属调查,将地籍数据录入到现有的地政、地籍管理系统,对原数据库图斑按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进行检查,修改和完善完成数据库更新汇总工作,作为与数据整合的衔接工作。建立不动产登记事项、行政审批事项等“明白清单”,简化办事程序,加快不动产登记规范化建设。
(十)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依法按程序行使行政权力,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开展“乡村法治大讲堂”活动,做好“七五”普法工作,结合“6.25”土地日等大型宣传活动,做好法律法规咨询、土地政策宣讲等工作。聚焦征地拆迁、矿产开发等重点问题,深入开展国土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推动全县国土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质增效。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度,抓好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及时解决信访督查件和 12336举报电话及群众来信来访,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和非正常上访事件。全面落实国土资源信息公开,重点加强征地信息公开,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切实解决好遗留问题,按照“尊重历史,着眼现实,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原则,坚持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的前提下,多措并举,加大涉土历史遗留问题及。为县域经济发展扫清障碍,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夯实经济发展基础。
(十一)认真做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坚持“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防灾理念,汛前坚持四个到位,即防灾责任落实、隐患排查防灾措施落实、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到位。汛期坚持五个到位,即应急值守、监测预警、巡查排查、应急处置、督导检查到位,努力实现隐患点“零伤亡”。加强与气象、水务等部门的联动协调,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和应急体系,突出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及时做好地质灾害形势研判和危险性评估,编制好“两案”,定期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避险演练,着力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完成全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18户;完成并验收县政府后山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工程治理1处;三江镇大旗村1社窝坡梁滑坡、大德乡燎原村1社黄梁树丫滑坡等8处排除险项目。
(十二)做好新形势下安全工作。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安全发展为主线,以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为重点,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不断强化“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红线意识,依法加强安全监管,实现矿山企业、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的目标。要树立“安全生产预防为主,隐患险于明火,防范重于泰山”的工作理念。实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制度,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形成高频排查、高效治理、高压严管的态势,全力把安全事故遏止在萌芽阶段。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收支总预算234670392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07108464元,较2018年项目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11733519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763127元,占12.5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2572069元,占87.42%。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117335196元,其中:基本支出13712527元,占11.69%;项目支出103622669元,占88.31%。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4670392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07108464元,主要原因较2018年项目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76312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2572069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7044元,占7.84%;卫生健康支出431735元,占2.92%;住房保障支出981962元,占6.6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25200元,占6.2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267186元,占76.32%;城乡社区支出 102572069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763127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145119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增加党组织活动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7044元,占7.84%;卫生健康支出431735元,占2.92%;住房保障支出981962元,占6.6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25200元,占6.2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267186元,占76.3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5752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115129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431735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7684945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运行涉及工资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690776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 (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925200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3580621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运行涉及工资等支出;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海洋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162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独子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291186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712527元,其中:
人员经费1229252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42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45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18年决算无变化;公务接待费预算245000元,较2018年决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保有公务用车0辆,较2018年决算下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18年决算无变化。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102572069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 102572069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20000元,比2018年预算824600元增加595400元,增加72.20%,原因是2019年国土资源事务较2018年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十、专用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