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职能和主要工作
旺苍县人民法院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84名,其中行政编制84名,机关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0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80人,其中:公务员77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2043.13万元。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
2、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复查审理本院一审案件已发生法律效力后的申诉和再审案件。
3、依法审判由检察机关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的案件。
4、依法行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6、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负责本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法制宣传工作,分类管理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和司法行政人员,领导本院群团工作。
8、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
9、管理本院有关费用和物资装备。
10、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1、承办其它应由旺苍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2019年重点工作:一是审理全县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确保社会稳定、经济行为诚信。二是加强执行工作、使生效法律文书得到落实三是网络直播案件,增加庭审社会透明度。四是到案发地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讲法,进行法制宣传。五是确保2019年脱贫村麻英乡水峰、建设村、农建乡骑龙、和平村达到脱贫标准,实现摘帽。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收支总预算11573315.00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54133.00元,主要原因由于上级转移支付尚未下达。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11573315.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73315.00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11573315.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334315.00元,占97.93%;项目支出239000.00元,占2.07%。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573315.00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54133.00元,主要原因由于上级转移支付尚未下达。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73315.00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1573315.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573315.00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54133.00元,主要原因由于县级财力不足未预算我院聘用人员43人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9344148.00元,占80.74%。住房保障支出677215.00元,占5.8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3260.00元,占3.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8692.00元,占9.7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类)法院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9244148.00元,主要用于:我院正式干警80名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基层党组织活动费2.公共安全类(类)法院事务(款)案件审判(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100000.00元,主要用于:我院聘请人民陪审员103名,参加庭审活动应支付的误工费。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677215.00元,用于缴纳正式干警的住房公积金缴费。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423260.00元,用于缴纳正式干警医疗保险。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1128692.00元,用于缴纳正式干警养老保险。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334315.00元,其中:
人员经费9894315.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4400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34234.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18年决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暂无需要出国(境)办理的事务;公务接待费预算230000.00元,较2018年决算无变化,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04234.00元,保有公务用车15辆,较2018年决算下降64.2%,变化的主要原因是:需要中央转移支付办案经费补充执勤执法车辆的运行;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18年决算无变化,原因是购置车辆需使用中央转移装备专款,另外需要先报废现有超期车辆,不超编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40000.00元,比2018年预算1440000.00元无增减,原因是县财政按照人均18000.00元保障我院的行政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主要原因是才财力紧张无力解决我院的设备采购,我院的设备采购使用的是中央政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目前尚未下达。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5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九、专用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