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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9-06-03 来源:县统计局 点击量:1778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基本情况、职能和主要工作

旺苍县统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21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8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21人,其中:公务员11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3人)。固定资产总额101.4万元。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统计政策规定,制订全县统计规划以及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批县级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二)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和监测预警。

(三)组织实施农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文化产业、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旅游、教育、卫生、邮电、金融、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四)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县投入产出调查。

(五)依法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企业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和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工作。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

(七)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八)协助上级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指导全县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

(九)组织制定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企业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全县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县级各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

(十)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19年重点工作:

一是常规统计业务工作。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好名录库、工业、批零住餐、房地产、服务业等行业,能源、投资、乡村振兴战略统计监测和居民收支等领域统计调查工作,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巩固提升乡镇、部门、企业规范化建设;搞好统计教育和业务培训,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组织企业和项目入库申报,深入开展项目核查,抓好企业和项目入库的现场核查和软件资料审查;完成生猪调出大县、产粮大县(遥感对地调查)、乡村振兴战略统计监测、贫困监测和住户调查等专项调查工作;及时提供生产总值、规上工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及资料,满足四大班子决策和目标管理工作需要。

二是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后续工作和第七次人口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普查办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做好四经普数据的登记、汇总、分类汇总,普查数据分类评估,普查数据的开发应用,经济普查年鉴编撰、普查资料汇编等工作。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好经费预算,组建好普查机构,做好人口普查摸底、人口普查宣传和普查物资准备,开展好人口普查业务培训工作。

三是扎实抓好脱贫攻坚及驻村帮扶各项工作。协助制定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规划,兑现好扶贫政策,指导农户产业发展并督促落实,做好收支监测调查,坚决杜绝有返贫现象,规范完善各类档案资料,扎实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切实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为2019年全县脱贫摘帽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收支总预算3181544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59203元,主要原因基本工资调标和公用经费基本业务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318154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81544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3181544元,其中:基本支出2436544元,占76.58%;项目支出745000元,占23.42%。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81544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59203元,主要原因基本工资调标和公用经费基本业务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81544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0980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74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81544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359203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调标和公用经费基本业务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09804元,占97.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740元,占2.0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436544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31000元,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经费,包括纪检监察工作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177600元,主要用于:常规统计业务工作的各项工作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目)2019年预算数300000元,主要用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后续工作,包括普查数据的登记、汇总、分类汇总,普查数据分类评估,普查数据的开发应用,经济普查年鉴编撰、普查资料汇编等工作经费开支。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236400元,其中:城乡一体化调查记账补助194400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调查工作开展过程中抽样调查户、调查员、辅助调查员记账补助;产粮大县监测调查42000元,主要用于产粮大县监测调查全县20个抽样调查点遥感测量工作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36544元,其中:

人员经费218454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252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18年决算下降(上升)0%,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暂无需要出国(境)办理的事务;公务接待费预算100000元,较2018年决算下降(上升)0%,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与去年相比接待工作内容相差不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保有公务用车0辆,较2018年决算下降(上升)0%,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改革后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18年决算下降(上升)0%,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改革后不允许单位购置车辆。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52000元,比2018年预算140000元增加112000元,增长80%,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十、专用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