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职能和主要工作
旺苍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2个。总编制1246名,其中行政编制18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1227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19名)。在职人员总数1162人,其中:公务员17人,机关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14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9人)。固定资产总额30953.8万元。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本部门、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权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检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监督实施四川省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落实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药品增补目录,拟订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八)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和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的政策措施,监测全县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依法规范和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推动实施优生优育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拟订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二)组织拟订全县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拟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方案,组织计划生育工作考评,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上级要求,负责全县卫生计生对外交流合作、援助项目的实施及卫生援外工作。
(十五)指导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全县中医药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中医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承担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以及保护全县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的责任,组织开展对中医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发展,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知识普及。
(十六)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七)负责旺苍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旺苍县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旺苍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旺苍县献血领导小组、旺苍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旺苍县健康养生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旺苍县卫生应急办公室、旺苍县中医药管理局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9年重点工作:一是加强传染病报告与管理工作,二是重大传染病和重点疾病防控工作,三是免疫规划工作,四是地方病和慢性病防治工作,五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六是全面加强经常性卫生计生监督和“双随机”工作,七是加大卫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八是医疗废物管理监督工作,九是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十是整体推进公共场所和民营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十一是及时受理,正确应对投诉、举报及公共卫生事件,十二是脱贫攻坚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收支总预算90523839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7756843元,主要原因民生工程含基本公共卫生资金、计划生育四项制度及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资金有所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9052383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523839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90523839元,其中:基本支出25637939元,占28.32%;项目支出64885900元,占71.68%。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0523839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7756843元,主要原因民生工程含基本公共卫生资金、计划生育四项制度及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资金有所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523839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414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3428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6236206元、住房保障支出1430057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0523839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37756843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民生工程含基本公共卫生资金、计划生育四项制度及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资金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4148元,占0.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3428元,占2.6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6236206元,占95.26%;住房保障支出1430057元,占1.5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474148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三支一扶人员日常工资发放及五险一金缴纳。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2383428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职工、中医院和保健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
3、住房公积金2019年预算数为1430057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职工、中医院和保健院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4、行政运行2019年预算数为3016293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职工的工资发放和保险费缴纳。
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9年预算数为719460元,主要用于派驻凉山扶贫干部补助,浙江仙居帮扶干部津贴及局机关行政执法、医改工作经费。
6、综合医院2019年预算数为3361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李平生活补助。
7、中医(民族)医院2019年预算数为6749060元,主要用于县中医院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补助。
8、乡镇卫生院2019年预算数为68239388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资金、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村医及村卫生室补助、计划生育四项制度等补助。
9、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019年预算数为5350696元,主要用于疾控中心职工工资及保险缴纳,日常公务业务费开支等。
10、卫生监督机构2019年预算数为2127699元,主要用于执法大队职工工资及保险缴纳,日常公务业务费开支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637939元,其中:
人员经费2467793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96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18年决算下降(上升)0%,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暂无需要出国(境)办理的事务;公务接待费预算200000元,较2018年决算下降2.08%,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保有公务用车0辆,较2018年决算持平,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工作内容无较大的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18年决算持平,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元,较2018年预算0元不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十、专用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