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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人民政府以工代赈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9-05-30 来源:县以工代赈办 点击量:17410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基本情况、职能和主要工作

旺苍县人民政府以工代赈办公室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9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机关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5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9人,其中:公务员4人,机关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15.85万元。

基本职能职责如下:主要职能职责如下: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以工代赈方针、政策;负责全县以工代赈行政管理工作;负责争取国家、省、市以工代赈项目、资金;编制全县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以工代赈项目、资金计划上报及下达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搞好以工代赈项目的规划、论证、可行性研究,建设好以工代赈项目储备库;会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做好全县以工代赈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以工代赈项目实施的督促、检查、验收及成果宣传,搞好项目的建档立卡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9年重点工作:一是完成216户800人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总投资2000万元;二是完成2019年易地搬迁2019年公共部分总投资2516万元,涉及25个乡镇,扩建道路公里91.086(其中,硬化道路37.086公里、新建泥结路9公里、改扩建道路45公里),整治山坪塘3口9000立方米,新建河堤2处874米,建电力工程3个,新建卫生室1个,改建便民服务中心2个,新改建“1+6”公共服务中心2个,配套建设“1+6”公共服务中心附属设施6处,建农产品展销中心1个;三是完成以工代赈项目盐河乡乡村公路建设4公里,总投资117万元;四是完成2018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及2018年易地搬迁的工程审计结算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收支总预算10492938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456660元,主要原因一是易地搬迁贷款贴息资金8060000元提前下达并纳入了预算,二是盐河乡以工代赈项目1170000元提前下达并纳入了预算人,三是新增事业人员1名,新增三支一扶人员一名。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1049293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92938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10492938元,其中:基本支出1141938元,占10.88%;项目支出9351000元,占89.12%。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492938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456660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一是易地搬迁贷款贴息资金8060000元提前下达并纳入了预算,二是盐河乡以工代赈项目1170000元提前下达并纳入了预算人,三是新增事业人员1名,新增三支一扶人员一名。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9293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73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968元、卫生健康支47988元、农林水事务10172465元,住房保障支出76781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492938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945666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易地搬迁贷款贴息资金8060000元提前下达并纳入了预算,二是盐河乡以工代赈项目1170000元提前下达并纳入了预算,三是新增事业人员1名,新增三支一扶人员一名。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736元,占0.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968元,占1.21%;卫生健康支47988元,占0.46%;农林水事务10172465元,占96.95%;住房保障支出76781元,占0.7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事务(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446229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及工作经费支出

2.农林水事务(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13000元,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经费支出

3.农林水事务(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18000元,主要用于:用于项目工作经费

4.农林水事务(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1210000元,主要用于:用于项目支出

5.农林水事务(类)扶贫(款)扶贫事业机构(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375236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及工作经费支出。

6.农林水事务(类)扶贫(款)其它扶贫支出(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8110000元,主要用于:用于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它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67736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人员经费。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76781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12796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25338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2265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41938元,其中:

人员经费103393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08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18年决算无变化,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暂无需要出国(境)办理的事务;公务接待费预算30000元,较2018年决算无变化,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工作内容无大的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保有公务用车0辆,较2018年决算无变化,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未单独配备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较2018年决算无变华,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未单独配备公务用车。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8000元,比2018年预算56000元增加了52000元,增加92.86%,原因是人员标准提高了。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评价及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旺苍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规定,我单位分别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经县人大审议通过(明细见附表)。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十、专用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政府采购预算。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绩效评价。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