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县人社局充分发挥社保扶贫兜底保障作用,通过强化保障、部门协作、精细经办三大举措,实现了贫困人口、低保对象及特困人员“三类困难人员”社会保险制度全覆盖。
一是建立三级保障。县委、县政府2017年在全市率先将社保扶贫工作纳入脱贫攻坚规划,与其他26个扶贫专项实施规划同安排、同实施、同考核;县人社局负责统筹协调社保扶贫工作,业务经办部门负责具体业务经办;各相关部门、乡镇协调配合,共同推进,保证了社保扶贫经办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县财政每年将社保扶贫代缴所需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年度内按时划拨代缴资金,个人账户及时到账,实现了实账管理。
二是落实多部门协同。相关部门定期召开社会保障扶贫工作联席会议,制定社会保障扶贫工作规划,注重加强与县扶贫移民局、县民政局的沟通协调,建立定期贫困人口、低保对象及特困人员动态调整数据交换机制,将符合居保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员纳入社保扶贫,确保贫困人口及时享受到政府代缴保费和待遇保障;充分发挥乡镇、村级人社平台的辐射作用,借助帮扶单位、帮扶责任联系人的帮扶力量,通过进村入户,召开群众喜闻乐见的群众会、院坝会,向群众讲解社保扶贫政策的重大意义,跟群众算清个人缴费与财政补贴、领取养老金的对比账,促使贫困人员自愿参保,主动履行缴费义务。
三是精细业务经办。对无户籍信息和本省县外户籍贫困人员,积极主动联系相关部门,采取特事特办,简化参保手续,及时为期办理参保代缴和待遇保障;对中断参保的特困人员,采取民政救助的方式,补缴保费,确保了到龄后及时享受待遇;对高龄、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由乡镇人社所、村社区协办员征求本人或家属同意后,代为办理参保登记和待遇领取,让参保人感到放心、舒心,暖心。
截至目前,各类困难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含职保)覆盖率达到100%;为3.97万名困难人员累计代缴保费999.05万元;按政策规定为184名缴费困难的贫困老人直接办理了待遇保障;为3.1万60岁以上贫困老人贫困老人累计发放养老金5076.5万元,养老金发放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