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扶贫开发局
关于旺苍县2019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安排脱贫攻坚项目情况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加强2019年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工作的通知》,为规范和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扶贫资金项目阳光运行、安全运行,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报省市扶贫、财政部门审查备案,现对2019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安排脱贫攻坚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整合项目、聚集资金、集中投放、精准扶持”的总体思路,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式,以精准扶贫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脱贫攻坚,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全县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
二、目标任务
通过整合,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充分发挥部门管理优势和乡镇组织优势,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脱贫规划为引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如期完成“两不愁、三保障”、“四个好”的脱贫攻坚任务并达到五个目标。一是保证达到贫困户脱贫、贫困村退出、县摘帽的基本要求;二是基本实现产业集中化、规模化、经营化,确保每户贫困户有长短结合持续增收的产业;三是贫困村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有明显改善;四是做到民生工程应保尽保;五是贫困群众能力素质有明显提升。
三、项目实施区域
2019年省脱贫攻坚办下达我县县摘帽、11个贫困村退出、7100人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任务。
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安排,2016-2018年我县已将97个贫困村和2019年拟退出的贫困户实行全覆盖。本次规划重点围绕2020年拟退出的42户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户三有”达标项目建设,11个今年拟退出贫困村和86个已退出贫困村 “一低五有”达标标准对全县贫困村进行查漏补缺、对标补短。同时重点解决非贫困村村社道路、安全饮水、产业发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生产生活困难问题纳入脱贫攻坚规划,统筹资金予以解决。
四、主要建设内容
(一)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包括农村交通、水利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人居环境改善等4类型项目,共计23个。其中:
1.交通项目6个:村内道路1个、村级招呼站1个、便民桥1个、窄路加宽1个、乡镇农村客运站1个、联户路1个;
2.水利项目12个:新建蓄水池1个,维修蓄水池1个、整治山坪塘1个、新建灌溉渠1个、整治灌溉渠1个、新建小型提灌站1个,整治病险水库1个,整治排洪沟1个,新建截流坝1个、新建河道护岸工程1个、新建鱼塘1个、饮水安全项目1个;
3.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1个;
4.人居环境改善4个,其中建院坝1个、阴阳沟1个、厨房改造1个、厕所改造1个;
(二)农业产业发展项目。主要包括特色微庭园、产业园区、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核桃管护、核桃品改、木质食用菌、竹产业发展造林、林下中药材、资产收益、生态护林员、红卫水库养殖项目等11个项目。
五、项目计划总投资情况
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中扶贫项目计划总投资35317.849万元。其中,计划整合涉农资金34174.4685万元,农户自筹1143.3805万元。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年度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把脱贫减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并按照《旺苍县2019年脱贫攻坚项目实施方案》(旺委办〔2019〕9号)和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超常推进脱贫攻坚三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旺脱贫领〔2016〕40号)精神,进一步明确职责和责任分工,把项目建设任务逐一细化落实到村到组,到户到人。
(二)精心组织,科学实施。一是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和乡镇的沟通衔接,在全县总体《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项目实施内容及规模,细划项目实施方案,并抽调专业骨干人员深入项目建设一线指导项目规范实施。二是各乡镇要按照参与式扶贫的方式,以扶贫资金投入为引导,以村组、农户为主体,引导和鼓励农户投资投劳,调动农户参与扶贫项目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构建“投、建、管”三位一体的项目建设机制,提升项目建设管护的能力。
(三)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一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编制的项目内容和目标任务在项目区内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和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和质量标准,个别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必须按权限及程序报批,确保计划执行的严肃性。二是各资金管理使用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县级财政和部门报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挤占、挪用扶贫资金。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旺苍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旺府办函〔2017〕245号)要求扎实做好申请报账基础工作,及时向县级资金管理部门、县财政局报账,并对所提供的报账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三是严格执行项目库建设动态调整程序,对未入库项目立即建立入库前准备工作,对已入库未纳入建设的项目建立项目清单,及时进行调整。
(四)公示公告,透明操作。各项目主管部门和各乡镇、 项目村要严格按照县脱贫攻坚办《关于印发旺苍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的通知》(旺脱贫办发〔2018〕7号)要求,坚持和完善从县到村的三级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及时、全面搞好项目公告公示,提高财政涉农资金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透明度,杜绝发生各类违规违纪问题。
(五)对照标准,做细工作。各乡镇要按照旺苍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建立贫困对象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减贫项目实施中,严格对标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贫困县摘帽的条件,不打折扣、不降标准;在项目建设竣工后,要再次对照减贫条件逐条逐项梳理,完善减贫的各类档案资料,圆满完成2019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六)督查督办,逗硬考核。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目督办要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涌现出的正反典型事例给予通报,对于实施进度快、质量高、效果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于实施进度慢、质量差、敷衍塞责的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七、各单位职能职责
(一)县纪委监委、县审计局负责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跟踪问效,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运行安全。
(二)县委组织部负责综合服务设施项目的规划、设计、检查、验收等工作。
(三)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建院坝、阴阳沟等新村建设扶贫项目的规划、设计、检查、验收及报帐等工作
(四)县财政局负责涉农整合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报帐等工作。
(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农村危旧房改造(含新建)、环境建设中公共厕项目的规划、设计、检查、验收及报帐等工作。
(六)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村级公路、桥梁等项目的规划、设计、检查、验收及报帐等工作。
(七)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贫困村农业产业扶贫、农村集体经济扶贫以及非贫困村产业示范园建设等项目的规划、设计、检查、验收及报帐等工作。
(八)县林业局负责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扶贫项目的规划、设计、检查、验收及报帐等工作。
(九)县水利局负责人畜饮水、农田水利等扶贫项目的规划、设计、检查、验收及报帐等工作。
(十)县扶贫开发局负责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村社道路、联户路设计、检查、验收及报帐等工作。
附表:旺苍县2019年度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安排脱贫攻坚项目表
旺苍县扶贫开发局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