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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切实做好煤矿极端天气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19-04-15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点击量:9226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为及早应对我县恶劣自然灾害天气,切实保障我县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县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提前谋划,确保煤矿在汛期无安全事故发生。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极端天气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主管部门会同煤矿企业认真落实应急值班值守管理工作,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制定详细的极端天气和汛期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极端天气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有序进行。

二是落实安全检查。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管辖区内煤矿开展极端天气和汛期安全隐患大排查。积极采取企业自查、部门督查、联合执法等有效形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和问题,责令企业及时整改,并做好跟踪督导和复查工作,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企业严肃依法查处,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是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落实“双控”体系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极端天气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及时完善和修订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煤矿水患现状调查报告,排查防雷电装置、供用电设施、漏电保护装置、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排水系统等设施是否完好可靠,及时消除各类隐患。

四是加强应急管理。各煤矿企业加强兼职救援队伍的管理,定期开展训练。配齐配足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认真落实应急救援物资台账管理工作,安排专人定时负责维护保养,真正做到管理制度化、装备现代化和“责任、机构、人员、物资、措施”五落实。(县应急管理局 马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