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旺苍县委办公室、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旺苍县脱贫攻坚人才回引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旺委办〔2017〕51号)精神,现将2019年脱贫攻坚人才回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引对象及条件
(一)主要对象
祖籍旺苍,在旺苍出生、成长或工作过,以及配偶、父母等直系亲属常驻旺苍,有意愿来旺苍工作的以下优秀人才:
1.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人才;
2.在科研院所、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从事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的在编在岗人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良好,热爱旺苍,关心旺苍发展,爱岗敬业,作风务实正派;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技术人才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4.年龄40周岁以下。副科级领导职务、副高级职称以上人才可适当放宽;
5.工龄5年以上,从事相应工作3年以上;
6.近5年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无违纪违法及其他不良记录。
二、回引方式及程序
(一)个人申请。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干部任免审批表、在编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蓝底1寸免冠近照2张,提交《旺苍县脱贫攻坚人才回引申请表》一式2份。报名地点:旺苍县人才办(旺苍县政府办公楼7楼)。联系人:青津羽;联系电话:0839-4202191。
网上报名:登录网址(http://www.scgw.gov.cn/Detail.aspx?id=20190412104518792),下载填写《旺苍县脱贫攻坚人才回引申请表》,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干部任免审批表、在编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和蓝底1寸免冠近照等扫描件发送至791326765@qq.com邮箱。
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并在《旺苍县脱贫攻坚人才回引申请表》对应栏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即报即审,由专人就回引政策、工作安排、个人意愿、岗位需求等情况进行双向沟通。
(三)考核考察。组织考核考察组,对回引人才的政治素质、“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和工作匹配度等进行考核考察,统一组织在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四)调动入职。考核考察合格且体检合格的回引人才,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三、相关政策
(一)安排使用。根据工作需要、个人意愿和岗位实际情况,安排到县级相关部门、乡(镇)工作。
(二)支持政策。回引人才符合《广元市旺苍县创新创业人才特殊支持十条措施(试行)》规定的,享受相关支持政策。
(三)绿色通道。回引人才在配偶就业、户籍办理、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组织管理
人才回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进行监督。
五、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由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9-4202191,监督电话:0839-4213737。
附件:《旺苍县脱贫攻坚人才回引申请表》
中共旺苍县委组织部 旺苍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