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森林资源安全,预防森林火灾发生,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当前重要政治责任和任务。我县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始终绷紧森林和城乡防火这根弦,严防新的森林火灾和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增强和优化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扑灭火领导小组建立是否科学、职能职责是否明晰、扑灭火队伍是否健全、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值班值守是否落实等问题在全县开展全面梳理排查和明察暗访,进一步夯实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的组织基础。
二是进一步拓宽宣传教育。利用干部会议、群众会议、典型案例、特殊事件、手机短信、微信推广、护林员巡山、发放宣传资料、刷写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切实有效的形式和载体,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扑灭火知识、野外用火管理等规定宣传至家家户户。全面梳理全县特殊人员和未成年人员数量,落实监护人,进行台帐式监管,做到一对一管理,坚决杜绝人为引发火灾发生。
三是进一步扎牢火源管控。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对区域林相茂密,火险易发程度高,紧要期必须封山,做到山头有人管、林内有人巡、地块有人守。重要入山路口24小时有人值守,逐车逐人检查,严禁一切人员违规带火入山。扎实开展隐患大排查,并把隐患处置在萌芽状态。安排村社干部、883名生态护林员常态化巡查,分片包社包重点区域包重点农户,一旦发现野外“冒烟”,立即现场处置,“堵死”引发森林火灾源头。
四是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全县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值守和信息报送,带班领导坚持8小时在岗带班,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遇有突发事件,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科学妥善处置,为确保“打早打小打了”赢得最佳“战机”。同时,按规定程序迅速上报,确保信息畅通。
五是进一步强化应急保障。落实经费,购置充足的扑灭火物资。组织专人对全县各乡镇扑灭火机具进行检修,维护更新森林防灭火装备1000余套,确保扑火装备保管良好。持续落实好县领导包片督导机制,实时反馈督查信息,形成隐患台账,抓好整改。采取集中和分散的方式,对扑灭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火灾处置科学、有序。
六是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由县森林公安局牵头,坚持“见烟就查、见火就罚、犯罪就抓”的森林火案快速办理机制,加大对森林火灾肇事者的打击力度。去冬以来,共查处违规用火4起,查处刑事案件4件,刑事拘留违法人员2名,并已在新闻媒体曝光。下一步,将继续采取相应手段,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目的,坚决杜绝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县林业局 侯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