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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清明小长假揽金3527.5万元
发布时间:2019-04-09 来源: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点击量:1069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清明节期间,我县共接待境内外游客10.02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3527.5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5.67 %和11 %。

数据显示,红军城景区共接待游客1.19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34.93万元;木门景区共接待游客万0.88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65.45万元。据统计,鼓城山一七里峡国家AAAA级景区,清明小长假共接待游客0.867万人次,实现门票收入14.77万元,旅游收入459.69万元。全县乡村旅游共接待游客4.59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453.11万元;其中南阳山景区接待游客0.56万人次,旅游收入69.01万元。

据了解,为确保清明小长假旺苍旅游市场健康、平安有序发展,我县涉旅部门全力以赴抓好假日旅游安全工作,加强假日旅游管理。清明假日期间,全县旅游市场秩序平稳有序,未发生旅游安全责任事故和游客投诉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