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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03 来源:县国土资源局 点击量:795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编号:2019第019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0839-6211178   4222380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

坐落

备注

1

旺<变>国用(2006)字第0840号

旺房权证东河字第A00025864号

旺苍县

凤凰市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510821100002GB00672F00010001

旺苍县东河镇凤凰路凤凰市场市场1、2、3、4、5幢

独用土地面积:4122.42㎡;建筑面积:1668.59㎡

原不动产权证号:A00025864


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