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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五举措切实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发布时间:2019-03-29 来源:县林业局 点击量:892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清明、“五一”即将来临,群众上坟烧纸、踏青旅游、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将大幅增加,加之春耕生产全面展开,烧地边、炼山积肥等农事用火逐渐增多,火源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切实做好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段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整体平稳,县林业局五举措做好全县森林防火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充分认识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分工负责制和林农(主)管护责任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时刻保持警惕,把森林防火工作摆在首要位置抓紧、抓实、抓好。对因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预防不到位、扑救不及时以致在同一地区连续多次发生森林火灾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肇事者责任,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倒查。

二、强化宣传教育,全面增强防火意识。按照《旺苍县2019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县林业局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基本常识,印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20余幅、发送手机防火短信25万余条,做到宣传不漏户、教育不漏人,积极倡导广大群众网络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等文明祭扫方式和集体共祭、社区共祭、家庭追思等现代追思活动,大力宣传因上坟烧纸、烧香烛等不文明祭扫引发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和自觉性,努力营造“平安清明、和谐清明”森林防火氛围。

三、强化火源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筑牢用火审批防线,加大进入林区上坟烧纸、踏青、旅游、农耕等人群的监管教育力度,在坟墓集中区和林缘坟墓区,要确定专人死看硬守,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加强痴、呆、聋、哑、精神病、中小学生等人员的监管力度,责令护林防火员认真落实“巡护检查到位、火情观察到位、制度措施到位”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大巡护力度,对重点地段严防死守,从严从紧管控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在全县范围内排查火灾隐患,并及时消除,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强化应急保障,科学快速处置火情。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物资装备维护保养,使其处在临战状态,优化《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并作好预案的演练和熟悉工作,使相关部门和人员熟悉预案内容,明白自身职责,通晓工作流程,确保遇有情况能快速反应、及时到位、高效处置。

五、严格值班值守,强化火情信息报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火情归口上报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脱离岗位,随时掌握辖区火情动态。遇有火情,严格落实“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火情和处置情况,同时,要做好相关单位和新闻媒体协调工作,防止多头上报、越级上报、瞒报、误报等情况发生。(县林业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