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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19-02-28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 点击量:618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针对社会普遍反映的“证明我妈是我妈”等奇葩证明问题,我省启动“减证便民”行动,重点整治各类奇葩证明、重复证明、循环证明。日前,省政府向社会发布《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取消了包括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时要求提供的“受灾林木鉴定证明”等9项证明事项。

去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作出部署。《通知》要求,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进行梳理,逐项提出取消或保留的建议。

本次清理取消的9项证明事项就是我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之一。记者获悉,本次取消的证明事项,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由于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制进程加快,这些事项已不适应时代需求,并对群众在接受政府服务中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比如,过去办理工商登记要求办事群众提供“同意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证明”,而现实是,当前一些老百姓开展经营活动,场所随时变化甚至在家就可以开展,如网上经营活动。所以,该事项被列入清理取消目录。

省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并采取“回头看”等方式,进一步推动精减证明事项的落实,确保改革真正惠及老百姓。 (记者 陈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