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9第005号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0839-4222380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及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单元号) |
坐 落 |
面 积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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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面积(㎡) |
房屋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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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张天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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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全鳌100% |
旺〈变〉国用(2002)字第0806号、旺房权证A字第00007468号 |
旺苍县东河镇文昌街142号精米厂住宅三幢4—3号 |
22.90 |
86.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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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张艺逍 |
张潇文100% |
旺〈变〉国用(2003)字第0701号、旺房权证A字00021984号 |
旺苍县东河镇红星南路县委党校一幢1—7号 |
6.27 |
43.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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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