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号2018第050号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0839-4222380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及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单元号) |
坐 落 |
面 积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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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面积(㎡) |
房屋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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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张 韵 |
隆素琼100% |
旺(变)国用(2009)第1095号、旺房权证加川字第B00030202号 |
旺苍县嘉川镇灯塔村345号广旺集团电力分公司生活区十三幢一单元1—1号 |
10.92 |
4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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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袁德清 |
李国全100% |
旺〈变〉国用(2005)字第0969号、旺房权证A字第00016377号 |
旺苍县东河镇新华街(北门楼)一幢1—11号 |
3.15 |
2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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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袁德清 |
李国全100% |
旺房权证A字第00010000 |
旺苍县东河镇百丈街李国全自建房一幢1—3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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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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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