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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19-01-07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 点击量:6671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奶牛100头以上规模养殖比重超过65%,乳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99%以上,规模养殖场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75%以上;到2025年全省奶业基本实现现代化,奶源基地、产品加工、乳品质量和产业竞争力整体水平进入世界先进行列。

我省将从建设优质奶源基地、完善乳品加工和流通体系、加大引导乳制品消费、强化乳品质量安全监管4个方面发力。《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将重点在眉山、成都等区域建设乳品加工基地,鼓励安宁河流域和川西高原的河谷地带发展奶牛养殖,支持藏区发展牦牛奶生产,重点发展存栏100头以上规模养殖和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推进全省奶牛群体改良;支持乳品加工企业积极参与奶源基地建设,支持探索建立生鲜乳价格协商机制;积极推介优质乳产品和品牌,持续开展与推广“学生饮用奶推广计划”;建立健全全过程乳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引导奶牛散养户将生鲜乳交售到合法的生鲜乳收购站。

我省还将鼓励社会资本按市场需求设立奶业产业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奶畜活体抵押贷款和养殖场抵押贷款等信贷产品创新,推进奶业保险扩面提标,探索开展生鲜乳目标价格保险试点。(记者樊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