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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扶贫资金审计发现金融机构融资贷款结存大,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12-13 来源:县以工代赈办 点击量:551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按照国家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部署,广元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7年11月8日至2017年12月12日,对我县脱贫攻坚政策贯彻落实、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扶贫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报告中指出我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存在金融机构融资贷款结存大,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截至2017年10月底,资金结存40876.08万元的问题。

一、相关问题基本情况

2016年—2017年,我县通过金融机构贷款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共计76300万元,其中,通过四川省国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接统贷统还资金45300万元,县本级在县农发行承接旺苍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一期)中长期贷款31000万元。截至2017年10月底,资金结存40876.08万元。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举措

1.强化组织领导。我县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落实;县领导小组多次召集县财政局、县以工代赈办、国投公司、县农发行等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员召开旺苍县易地扶贫搬迁审计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会,就加快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验收、决算、审计及优化报账流程、提高报账效率等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把整改落实责任具体到了相关部门、乡镇,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并要求各有关部门、乡镇紧扣工作重点,突破工作难点,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了整改落实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2.加快项目推进。一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督促相关项目实施乡镇倒排工期、顺排工序,全力推进项目实施。二是加大各行业部门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指导检查力度,并要求相关行业部门加快项目验收,项目乡镇加快对竣工项目的决算、审计工作。三是县脱贫攻坚督查组加大对项目建设的督查力度。四是坚持项目进度通报制度,实行一月一通报,一月一排位,对整改不力、资金支付缓慢的相关乡镇在全县脱贫攻坚大会上进行表态发言。

3.优化资金管理办法。对《旺苍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管理办法(修订)》《旺苍县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中相关资金拨付比例的条款,针对实际情况,经讨论后在2017年12月、2018年10月分两次进行修订,加大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竣工阶段资金拨付比例,从60%分两次提升到70%、80%。

(二)整改结果。原审计中发现的金融机构融资贷款结存大,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问题已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共支付项目资金40876.08万元。


旺苍县人民政府以工代赈办公室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