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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发布时间:2018-12-25 来源:县教育科技局 点击量:7772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精神,我县先后召开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启动会、推进会,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督查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近日,由县教育科技局牵头,再次协同县消防大队、县民政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局等相关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行为开展了专项培训。相关学校和全县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相关部门分别对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办理流程及材料要求,消防安全设置和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登记要求及办理流程作了详细的讲解,并下发了相关办事指南。

会议强调,校外培训机构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对于满足中小学生选择性学习需求、培育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具有积极作用。但全县对所有培训机构的管理要遵循基本原则,依法规范,分类管理,综合施策,协同治理;明确设置标准,严格按照设定标准备案,各校标准要达到基本要求;依法审批登记,确保证照齐全才能开展培训,若不符合设置标准又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终止培训活动。

会议要求,相关股室要切实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管,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年检年报制度,建立负面清单,及时公布并对违法违规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予以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各培训机构要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管理、监督,抓好安全工作的同时,要以规范的管理、优良的质量和优质服务取信于民,办好新时代校外培训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县教育科技局   胡兴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