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示
公示号2018第047号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0839-4222380
序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继承人(受遗赠人)及所占份额 |
不动产证书号(单元号) |
坐 落 |
面 积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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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面积(㎡) |
房屋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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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陈绍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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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利玲100% |
旺(宅)国用(1998)字第01985号、旺房权证B字第00001927号 |
旺苍县嘉川镇解放街长盛农贸供销公司十二幢四单元3—1号 |
18.13 |
9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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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唐茂海 |
魏菊兰75%、 唐靳阳25% |
旺(变)国用(2009)第1229号、旺房权证嘉川字第B00030388号 |
旺苍县嘉川镇红旗村煤铁厂水泥厂小区二百零一幢三单元3—4—7号 |
13.92 |
7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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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