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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司法局2017年度决算草案审签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18-12-20 来源:县审计局 点击量:5006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旺苍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于2018年6月1日9月13日,对旺苍县司法局(以下简称县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草案审签进行审计。

一、基本情况

县司法局2017年度经费收入总额9228564.40元,其中:上年结转530175.67元,年初预算6701379.00元,追加1959427.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37582.73元。

2017年度经费支出总额8505643.6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57086.6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55319.8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3934.16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09303.00元。

2017年末,经费结转722920.76元(财政应返还额度)。

二、审签评价意见

在本次审签的范围内,根据县司法局提供的2017年度的会计决算报表、账簿及有关会计资料,审计组依照相关规定,对部门决算草案进行了审签。审签结果表明,该单位按规定进行了年终结账,编制了决算报表。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年终决算随意调账550160.00元。

(二)房租收入9900.00元未缴财政。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旺苍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建议县司法局严格按预算法和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决算报表的编报。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和改进决算编制工作。同时建议县司法局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对资产管理处置的规定。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司法局已进行了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县司法局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