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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管理情况专项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18-12-20 来源:县审计局 点击量:601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8年7月16日至9月26日,对全县2017年实施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审计调查的基本情况

(一)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收支情况

2017年度,旺苍县完善退耕还林9.11889万亩,各级财政下达县林业局退耕还林补助资金3899.86万元,支出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928.99万元。

截止2018年8月31日,退耕还林补助资金账面结余970.87万元,其中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结余3.39万元,退耕还林基建投资补助资金结余967.48万元。

(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收支情况

2017年度,旺苍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1295671亩,补偿标准为14.75元/亩,各级财政下达县林业局补偿资金1911.1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1378.92万元,省级财政532.20万元。

二、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违规采购苗木。

2.擅自调整公益林面积5352亩。

3.在公益林补偿资金中抵扣公益林保险金42.75万元。

4.农户对补助政策知晓度不高。

5.种苗款滞留严重。

6.退耕还林现金直补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滞留10.3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旺苍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建议县林业和园林局进一步修订完善管理制度,结合旺苍实际,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建设重点;提升管理人员素质,落实管理责任,充分利用地理信息空间技术、遥感影像各类图斑等现代手段实现高效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林业和园林局组织进行了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县林业和园林局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