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
公示号2018第044号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并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0839-422238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面 积 |
用 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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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面积(㎡) |
房屋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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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旺苍县旅游发展局 |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
旺苍县木门镇柳树村六、七、八社 |
510821102202GB00025W00000000 |
934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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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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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1月28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