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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旺苍县2017年电子商务脱贫奔康示范项目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1 来源: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局 点击量:275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经商函〔2017〕110号

旺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旺苍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旺苍县2017年电子商务脱贫奔康示范项目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项目实施单位:

现将《旺苍县2017年电子商务脱贫奔康示范项目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旺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旺 苍 县 财 政 局

2017年9月11日

旺苍县2017年电子商务脱贫奔康示范项目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电子商务脱贫奔康示范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投资行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按时完成我县电子商务脱贫奔康工作任务,充分发挥项目示范效应,按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制订本制度。

一、总则

(一)本制度依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商建〔2015〕3号)、《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17年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促进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商财〔2017〕13号)《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旺苍县2017年电子商务脱贫奔康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旺府办函〔2017〕64号)等相关文件制定。

(二)本制度适用于参与承建旺苍县电子商务脱贫奔康示范项目的企业。

(三)承建企业是指经县政府审核确认、批准并报省商务厅、财政厅备案的项目具体实施企业。

(四)旺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是本制度所称项目主管单位,由其负责本制度的落实。

二、项目管理内容

为确保项目开展的进度和效果,依据项目开展流程分为项目前期管理、项目过程管理、项目验收管理三个方面。

(一)项目前期管理

1.项目实施方案。本项目方案由县人民政府全面指导,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和县财政局负责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细化完善,报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合格后,上报省、市商务和财政部门备案。

2.项目承建企业。项目承建企业由项目主管部门在上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指导下,通过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并通过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省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网站公示。

(二)项目过程管理

项目实施主体为旺苍县人民政府,本项目实施方案由县人民政府全面指导,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局负责实施管理和过程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协助实施。依据项目过程管理的重点将项目管理分为进度管理、运行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管理四个方面。

1.进度管理

进度管理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各阶段的进展程度和项目最终完成的期限所进行的管理。项目主管单位应严格对照承办企业提供的项目进度计划表,检查项目实际进度是否按计划要求进行,如出现偏差,要及时查找原因,责令承办企业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调整、修改原计划,确保如期完成项目建设。对于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总体进度不足40%的承办企业,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能整改取消承建资格。

2.运行管理

运行管理是指为规范项目承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而采取的管理。项目主管单位应定期走访承办企业,对企业的组织机制、人员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等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如存在问题,应责令承办企业及时整改。对于发生较大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承办企业将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承办资格。

3.绩效管理

绩效管理是指为确保项目建设达到预期效果而采取的管理。项目主管单位应严格对照项目实施方案上,测评承办企业的项目效果,对已达到建设要求的承办项目尽快安排项目验收、拨付补助资金;对尚未完全达到建设要求的承办项目要求其加强力度,延期验收;对明显达不到建设要求的承办项目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无整改的可酌情取消其承办资格。

4.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是指对项目承办企业的所有生产经营行为的规范与制约。主管单位应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参与示范的企业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网销农副产品出现质量安全和过期商品等问题以及发生欺诈消费者等行为;保证资金的使用安全,严厉打击承办企业虚报、重复申请补助资金等行为,一旦发现,即刻追回资金并在政府网站上通报批评或撤销承办资格;严格数据上报流程,承办企业应按时按质上报生产经营数据,对不配合开展统计工作或存在虚假上报等情况的进行批评公示,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三)项目验收管理

1.项目建设完成后,由项目承建企业向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县财政局提报书面验收请示。

2.县经信局、财政局组织人员会同纪检、审计等部门成立项目验收小组展开项目初验,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建设总体情况,查看项目建设相关材料。

3.项目验收小组查看材料和实地查看项目建设后,做出结论。通过初验的,由项目主管部门提报市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申请项目正式验收。未通过初验的,由验收小组提出整改意见,由项目承建企业进行项目整改工作。

4.市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项目主管部门根据验收报告向承建企业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三、项目管理原则

项目管理坚持节约、务实、高效的管理原则。

(一)节约原则:项目建设应秉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原则,对可利用现有资源改造提升的项目原则上应优先利用原有资源改造。

(二)务实原则:项目建设应坚持务实原则,注重提升项目建设的实际效果,反对形式主义。

(三)高效原则:项目建设应坚持高效原则,注重沟通、及时反馈,在项目节点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

四、附则

(一)本制度由旺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旺苍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