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扫黑除恶良好氛围。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运用横幅、宣传标语、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充分展示县委、县政府和全县卫生计生系统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二、全面排查线索,尽快形成压倒性态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职责,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础性工作提早安排、深挖细查,对系统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势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深挖各类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并建立工作台账,并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摸排责任机制,将收集掌握的线索一律上报移送至局扫黑办统一归档、建立台账、初步甄别、分流交办、跟踪核查。
三、集中开展整治,筑牢防黑防恶根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落实《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条例》《职业医师法》等规定,倡导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理念,加强对职工医德医纪教育,对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做到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同时,严格按照医疗纠纷处理程序,认真落实“首诉负责制”,耐心接待咨询和投诉,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严防做大成势。
四、坚持综合治理,净化黑恶滋生土壤。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和创新医院社会治理,结合“平安医院”建设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综合治理优势,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任务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职责分工,主动强化重点领域监督管理,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对于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发现的职业“医闹”,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医托”、“贩子”等各类线索要及时向局扫黑办通报或移交,健全完善反恐防暴等治安防控机制。(县卫计局 杨生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