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 旺苍县粮食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旺苍县粮食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8-09-12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1576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依法对粮食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本县行政区区域内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的监督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粮食流通和县级储备管理办法,全县粮食改革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全行业购进粮油23545吨,完成县下达年度绩效目标任务的117.9%。收购最低价稻谷4600吨左右,助农增收150万元左右;由五峰省粮库实施投资661万元的粮食低温储备库改造项目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全年实现利税33.35万元.

二、部门概况

无下属二级单位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8万元,占100%。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1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96万元,占19.61%;项目支出737.66万元,占80.3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05.1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04.14万元,下降21.5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7.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23.92万元,上升54.5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7.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1万元,占1.56%;医疗卫生支出15.64万元,占1.7%;住房保障支出10.91万元,占1.19%;农林水支出12.6万元,占1.37%;;粮油物质储备支出863.56万元,占9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4.35万元,完成预算81.53%,原因是人员变化;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支出(项):0.56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5.64万元,完成预算95.42%,原因是人员变化。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支出决算为12.6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改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91万元,完成预算97.15%,原因是人员变化。

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物(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9.06万元,完成预算92.7%,原因是节约开支;

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决算为5.87万元,完成预算52.64%,原因是部分款项未支付;

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物(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12.6万元,完成预算100%;

9.粮油储备(款)储备粮油(库)建设(项):支出决算为706.03万元,完成预算80.87%,原因是部分款项未支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9.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6.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9.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3.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28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6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无波动。主要原因是近年来节约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粮食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91万元,比2016年增加10.92万元,增长121.4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粮食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粮食局无车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0分,存在的问题:一是财务各项管理制度有待完善,二是项目管理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以十三五规划为导向,更好地完善和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加强财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三是加强项目监督管理,以更好发挥效益。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1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0

评价结果应用(3分)

0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18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4

人才培养(5分)

4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未对下属单位进行自评。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合理性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资金使用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完成质量

5


完成时效

5


完成成本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社会效益(可选项)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总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单位职工死亡抚恤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职工住房公积金上缴支出。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 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 2017年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 2017年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五: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六: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七: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八: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三: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