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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统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8-09-12 来源:县统计局 点击量:4859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统计政策规定,制订全县统计规划以及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批县级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2)建立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做好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4)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县投入产出调查。    

(5)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企业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7)协助上级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继续教育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    

(8)组织制订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企业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全县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县级各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    

(9)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审批事项。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我局以助力产业发展、脱贫攻坚、项目投资为着力点,扎实开展各项统计工作,统计工作业优绩良,统计事业取得新发展。2017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GDP)突破100亿元大关,达到102.56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4.5%。全年实现农业总产值29.86亿元,比上年增长5.5%,农业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71.97亿元,比上年增长11.7%,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19.62亿元,增长7.7%。全年实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6.33亿元,比上年增长19.3%,其中:固定资产投资81.75亿元,增长20.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8445元,比上年增长9.2%,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526元,增长9.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860元,比上年增长9.9%,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003元,增长10.2%。人均GDP达到25046元,增长5.4%。主要工作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经济运行态势分析。围绕市、县两级目标任务,针对各个时期环节经济运行状况,坚持“预见性”、“前瞻性”、“趋势性”分析研究原则,在做好基础数据整理、汇总的基础上,对主要经济指标提前进行季度、年度预警预测分析,在关键时间节点进行月度预警分析,提出对策建议,并形成相关分析材料,提供县委、县政府决策使用。

(2)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一是继续推进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统计工作保障、强化统计调查和管理,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二是稳妥推进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狠抓企业组织机构、业务基础、制度、信息化和法制建设,强化联网直报监管和调查分析。三是积极推进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重点抓好部门统计服务和统计资料管理,完善部门统计工作会商制度、工作联系制度、协同工作机制和联网直报主管部门责任制,强化政府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的相互协作、数据共享、任务共担、情况互通关系,不断开创大统计格局。

(3)抓实统计业务。认真开展全面统计调查、专项调查、抽样调查和各种监测工作。指导完成全县41项全面调查、28项抽样调查、5项专项调查、4项监测任务。扎实推进联网直报工作,进一步落实“四上”企业单位联网直报主管部门和乡镇责任制,定期召开部门工作联席会议,研判分析“四上企业”联网直报运行情况。协同部门和乡镇摸排企业发展情况和项目储备开工建设情况,积极配合组织“四上企业”和项目申报入库,把好企业和项目入库关。及时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农民收入调查、客货运周转量调查、生猪大县监测调查、产粮大县监测调查等统计重难点调查。做好了GDP核算、农民增收、扶贫脱贫攻坚等工作的基础支撑。

(4)扎实开展统计服务。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稳中求进、加快发展”总要求,充分发挥统计信息职能,认真组织各专业人员做好统计分析和信息提供、统计数据咨询、统计信息发布等工作,着力提高统计服务实效性,拓宽服务领域,提高统计部门的影响和权威。

(5)推进统计法治环境治理。充分利用“七五”普法、 “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0.20”世界统计日、“12.8”统计法颁布日以及农业普查、《统计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等机会,认真宣传贯彻《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法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提供全社会统计法律意识。把统计行政处罚权纳入全省行政权力一体化平台运行管理,公开处罚事项和标准,规范统计行政行为。围绕统计法治领域深化改革,广泛开展统计巡查和执法检查工作,强化统计治理能力,树立统计法制权威,维护政府统计形象。

(6)持续抓好农普后续工作。对全县所有乡镇进行了分片检查指导,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及时弥补,确保入户率100%、访问率100%,对普查数据反复核查,确保登记数据质量。严格考核,确保补助发放到位,全县共发放“两员”补助154.2726万元。抓好数据评估,组织涉农部门专家、专业人员对我县普查数、常规统计数进行了多次分析、评估,实现了平稳对接。

二、部门概况

旺苍县统计局属一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460.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0.9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46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94万元,占45.47%;项目支出253万元,占54.5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66.7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0.82万元,增长48.63%;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8.16万元,增长了14.33%.增长原因主要是农业普查两员补助。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3.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8.16万元,增长46.9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3.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9.89万元,占88.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84万元,占6%;医疗卫生支出10.97万元,占2.36%;住房保障支出15.24万元,占3.2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56.8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08万元,原因是年终决算时社保缴缴费未转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0.0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83万元,原因是年终决算时费用未支付出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 支出决算为4.2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48万元,原因是年终决算时费用未支付出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 支出决算为213.5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13万元,原因是年终决算时费用未支付出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支出决算为25.1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3万元,原因是年终决算时费用未支付出去。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7.84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10.97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15.2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3.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2.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8.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万元,占1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47批次,183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市统计主管部门来检查指导工作和县区统计工作交流学习等公务接待开支。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55万元,比2016年增加10.1万元,增长54.74%,原因是公务员车补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电脑10台、打印复印一体机一台。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2个,涉及财政资金460.94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结合2017年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对照各项具体指标深入分析对比完成情况,进行量化打分。通过自评,我局部门支出评价自评得分98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资金预算下达严重不足。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预算,在“一上”时,按照国务院、省上农业普查经费保障文件规定进行了预算,2017年预算资金需求230万元,实际预算下达30万元;城乡一体化调查记账补助需发放45万元,实际预算下达19.44万元,缺口25.56万元;二是部分项目没有纳入预算,靠打报告向县财政争取,如产粮大县专项统计工作经费、畜禽监测工作经费等;三是年内解决的部分预拨资金未进入决算指标。

下一步改进措施:随着统计改革的不断深入,统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政府统计的科技创新手段和科技技术含量越来越先进,特别是在统计常规工作、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大型调查等统计工作经费预算不足,个别项目没有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涉及常年性统计调查项目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指标下达。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18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5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旺财预〔2018〕11号)要求,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文同志为组长、分管机关和财务工作总统计师石宝进同志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财政绩效评价领导小组,扎扎实实按时间要求、方法、步骤和《2018年旺苍县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开展了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39

社会效益(可选项)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9

总分

98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 指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 指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 指反映统计抽样调查队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2017年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2017年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五: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八: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三: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