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建设位于凤凰梁,改造范围东至建设路,西至西凤巷,南临凤凰路,北至鑫园巷。总用地面积18186.75平方米(约24.28亩),规划建设方案指标为:总建筑面积107999.3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85033.48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72610.02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1864.94平方米、物管用房433.46平方米、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25.99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52.59平方米、门卫室建筑面积17平方米、垃圾用房建筑面积29.48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22965.86平方米。容积率5.25,建筑密度39.99%,绿地率25%,停车位737辆。
该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用地范围包括凤凰市场、东河派出所、原蚕丝公司住宅楼。用地面积6822平方米,拟建建筑面积46583.5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40836.83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34408.12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6136.08平方米、物管用房187.82平方米、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25.99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52.59平方米、门卫室建筑面积6平方米、垃圾用房建筑面积20.23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5746.75平方米。容积率5.99,建筑密度50%,绿地率16.18%,停车位217辆。建筑层数:1#楼1单元23+1层,2,3单元30+1层。二期范围为除一期以外的剩余土地,其经济技术指标:用地面积9364.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1415.7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44196.65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38201.9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5728.86平方米、物管用房245.64平方米、门卫室建筑面积11平方米、垃圾用房建筑面积9.25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17219.11平方米。容积率4.72,建筑密度32.7%,绿地率31.42%,停车位520辆。建筑层数:2#楼1,2单元28+1层,3#楼27+1层,商业裙楼2-3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规定,我局在建设项目现场、县政府网站(http://www.scgw.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9月14日至2018年9月25日,敬请利害关系人以及广大市民在公示期内对该项目建设方案及经济技术指标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也可于5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0839-6211360。
特此公示
附:
1.建设方案总平面布置图
2.建设方案各层平面布置图
3.建设方案立面图
4.建设方案效果图
3.日照分析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