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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兑现政策公示
发布时间:2018-09-14 来源:县林业和园林局 点击量:9111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补偿兑现面积落实。区划界定的公益林面积具体数据由各乡镇政府根据林权证核实到户,登记造册,花名册在村社(场镇)人员集中处公示,公示时间不低于15天。

(二)补偿兑现范围及标准。对区划界定的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实行同标准补偿,补偿标准为14.75元/亩。

(三)补偿兑现对象。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的林权所有者。

(四)补偿兑现方式。通过银行(信用社)“一卡通”支付体系进行支付。

(五)签订管护合同。乡镇政府与自主管护的公益林林权所有者签订《公益林补偿管护合同书》,合同一式三份,县林业和园林局、乡镇政府、责任人各执一份。按照合同承担管护责任的面积,支付补偿资金。对林权所有者常年不在家、无人管护的公益林,鼓励村集体按照村民自治法相关规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聘请专(兼)职管护人员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落实管护责任,购买服务支付的管护劳务费不得超过当年补偿金的20%。

(六)补偿兑现时间。2018年12月底之前。


旺苍县林业和园林局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