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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物价局及时规范我县合表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发布时间:2018-11-26 来源:县物价局 点击量:1678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为进一步规范合表(含转供电)居民生活电价管理,切实减轻居民用户电费负担,确保居民电价政策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县物价局按照国家电价管理有关要求,及时规范我县合表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一是清理规范物业服务单位(转供电单位)等经营者向物业小区(转供电)居民用户在规定目录销售电价之外收取的各类加价。物业服务单位(转供电单位)应按规定销售电价向物业小区(转供电)分表居民用户收取电费,相关公用设施用电及损耗应通过物业费等方式协商解决;或者按规定销售电价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由所有居民用户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二是价格主管部门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大电力价格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电网企业要配合做好政策宣传,加快实施合表用户“一户一表”改造,保障居民安全可靠方便用电,该政策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县物价局  石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