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发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地方性财税法规的实施办法和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5.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组织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6.承担全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及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负责管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9.牵头相关部门管理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牵头相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0.组织实施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
11.承担全县的会计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责任,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2.承担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责任。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13.制定财政科学研究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业务和人才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
14.负责旺苍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项目管理工作。
15.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县财政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和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始终保持专注发展定力,落地落实“两保一转”财政工作方针,实现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在此基础上,全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财政收支目标圆满完成,财税改革全面深化,财政管理不断加强。
1.全力以赴稳增长,财政收支持续稳定,财政收入稳中有升。面对经济下行空前压力和“营改增”政策影响,全县财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攻坚克难、创新举措,依法组织财政收入。2017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44865万元,为预算的100.34 %,同比增长9.17% ; 同口径增收4364万元,增长10.78%。其中,税收收入实现25351万元,同比增长9.13%;非税收入实现19514万元,同比增长9.23%。支出规模不断扩大。我县积极应对工资调整、社保制度改革等支出压力,加强资金统筹,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不断优化支出结构。2017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324295万元,为预算的165.43%,同比增长12.27%。其中,民生支出实现282717万元,占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86.96%;同时,财政八项支出225411万元,占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69.33%,同比增长6.34个百分点。
2.保障脱贫攻坚,全力支持脱贫奔康。制定出台《旺苍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围绕今年全县30个贫困村2808户贫困户退出目标任务,深入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全县统筹整合资金3.7亿元,有力支持了农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全县“26个扶贫专项计划”投入资金10.32亿元,开通扶贫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加快扶贫资金分配下达,切实提高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用好用活“四项扶贫基金”。全县教育、卫生、产业扶持三项基金总规模达到 4132.92万元,累计使用3360.9万元,惠及贫困人口1.8万人;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2861万元,撬动银行投入信贷资金2.8亿元,惠及贫困户6913户。同时,建立非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520.85万元,覆盖255个非贫困村,主要用于非贫困村发展特色产业。在全市率先全面开展“政担银企户”财金互动扶贫试点,建立风险准备金308万元,现信贷投放项目23个1545万元,预计可带动约160户贫困户脱贫增收。
3.支持项目投资,培育经济增长引擎。准确把握省、市政策投向,全力争取上级支持,全县争取到位各类资金32.62亿元,增长4.22%。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推动中升国际商城、白云堡城市综合体、县城区壅水景观工程、黄洋工业园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落地见效。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全县累计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库项目8个,总投资108亿元。其中,完成采购进入执行阶段项目2个,总投资 9.6亿元;进入采购阶段2个,总投资27亿元;进入识别阶段4个,总投资72亿元。
4.助推产业发展,激发县域发展活力。投入农业产业资金1.41亿元,推动新农村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扶持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等。投入工业企业资金8302.3万元,推动企业加大创新驱动和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优势企业和高端成长型产业项目建设,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大力推进第三产业发展,投入1676.9万元支持“红军城”和川陕革命老区木门会议纪念园创建国家AAAA级景区,实现旅游产业由响到强的品牌战略提升,放大旅游吸引投资、刺激消费、扩大需求的带动作用。
5.促进民生改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大力实施十项民生工程和20件民生实事,强化民生资金管理,确保民生项目发挥实效。全县十项民生工程支出88422万元,完成计划的98.99%;20件民生实事支出50742万元,完成计划的98.12%。全面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三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普通高中和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和助学金、农村教师生活补助等政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育事业加快发展。全面落实强农惠农补助、“全民参保”、社会保险“五险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计划生育扶持、就业创业促进、低保“两线合一”、医疗救助、残疾人生活补助等政策,提高全县社会保障水平,推进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健全。全面落实文化馆免费开放、文化下乡、全民健身等财政保障政策,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升全民综合素质。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等。
二、部门概况
财政局内设机构6个(财政局机关,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财政执法监督所,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县财政信息中心),编制机构6个(财政局机关,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财政执法监督所,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县财政信息中心,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独立核算机构 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1484.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84.1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1588.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8.9万元,占45.25%;项目支出869.47万元,占54.75%;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72.5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39.16万元、支出增加491.1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增长29.62%,财政拨款支出增长44.7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8.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91.16万元,增长44.76%,增加主要原因是代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印花税和代付全县项目评审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8.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2.07万元,占82.6%;科学技术支出40.16万元,占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52万元,占6.77%;医疗卫生支出5.13万元,占0.32%;住房保障支出50.54万元,占3.18%;农林水支出21.68万元,占1.36%;其他支出51.3万元,占3.2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582.10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230.10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支出1.6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支出3.2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115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支出15.51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364.56万元。
支出决算为1312.07万元,完成预算100%。
2.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 支出决算为40.16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1.16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26.37万元;
总支出107.52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14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68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0.54万元;完成预算100%。
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1.3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8.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7.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1.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4.17万元,完成预算86.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接待人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1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9.9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移交。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1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7批次,201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4.1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系统内工作检查和项目检查。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3.66万元,下降13.1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92万元,比2016年减少3.22万元,下降3.7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9个,涉及财政资金145.16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7分,存在的问题:一是财政增收难度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压力大,扶贫资金投入不断加大,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前所未有,资金筹措难度大。二是财政资金监管存在不足,部分单位重资金使用、轻绩效管理的问题时有发生,相关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三是财政改革任务繁重,预算管理体制还需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提升资金绩效等改革还需进一步加快,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还需进一步创新。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根据定性指标的内容设置一些具体明细项目进行评价;二是要使定性指标的评议更客观和具有参考价值;三是加强对部门财务人员及参评人员进行培训,让他们熟悉绩效评价工作。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1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20 |
|
|
||
|
|
||
|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
人才培养(5分) |
5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 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2017年我单位没有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应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指反应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反应财政部门用于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反应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方面的支出。
6.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指反应国家用于完善科技条件的支出,包括科技文献信息、网络环境支撑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照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单位在扶贫过程中所产生的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1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