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爱国卫生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
(2)拟订城市管理和爱国卫生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城市管理行业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城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和信息化建设。
(3)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全县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区临时摊点的综合管理;负责公共场所、临时占道摆摊的监督管理;负责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的设置、宣传品张贴悬挂、城市道路挖掘、废品收购、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监督管理;负责机动车辆清洗保洁(含修车、汽车美容)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县城区道路照明设施、夜景灯饰的规划、管理和维护,监督管理城区路灯规划、城市夜景灯饰和城市照明工程。
(4)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依法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设施监督检查;参与大、中型市容环卫设施项目的规划、建设和项目审核、管理;参与城市新建、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卫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的审核,监督管理相关项目运营;监督管理城市道路冲洗降尘;监督管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有毒有害垃圾的收运处置及处置场地运营管理;监督医疗废物处置;负责公共场所(门前五包)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爱国卫生工作;承担城乡社会性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组织群众性的社会卫生监督活动。负责创建国家级、省级卫生县城、卫生先进单位、卫生镇(村)的有关工作。
(6)负责对乱搭乱建、环境污染、机动车乱停乱放、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和城市河堤通道、无照商贩、无证饮食摊点的行政管理工作。
(7)负责城市管理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和社会宣传工作。
(8)牵头组织开展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处置城市管理相关应急突发事件;指导乡镇城镇管理工作。
(9)承办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创新理念,专项整治,推动行政执法再上新台阶
按照县委、县政府对城市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我局明确提出“无跨门经营,无车辆乱停,无撑伞搭棚,无流动商贩”“严管街”标准,响亮提出“领导一线垂范,党员一线示范,队员一线磨炼,问题一线解决,考核一线实施”五个一线工作思路,探索出了“问题减量、网格承包、死守守死、严管管严、划行归市”五个常态管理方法,找准了“市容管理、违建管理、空间管理(广告和管线管理)、环境管理(噪音和油烟)”四个重点职责,科学设置了违建、特勤、突击“三特”中队,细化城市网格化管理,全体队员坚持问题导向,以减量问题为手段,举一反三,未雨绸缪,形成了严管气势。我局城市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根据工作实际,调整了上班时间,推行3班24小时无空档管理,构建了全域全时管理新体制,基本消除了“上班有序、下班乱套”、“重要时段有序、平常乱套”、“有接待有序、无接待反弹”的城市管理病态。
市容秩序二级覆盖,重拳开展六个专项治理。全年来,我局对市容秩序常态管理实行“市容中队、突击中队”二级覆盖,组合管理、粗细并重,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方式,组织开展“跨门经营、车辆乱停、邮亭周边、校园周边、规范广告、撑伞搭棚”专项治理,赢得社会好评。
一是市容秩序得到明显提升。制止流动商贩3500余次,规范红星街、半边街等县城区流动水果车到原92队客运站广场,治理跨门经营3800余处(次)、流动商贩2500余个(次)。取缔落地店招640余张、撑伞搭蓬300余处。清理孙家坝临时市场摊位46个,取缔了水果车168辆,整治了98处邮亭周边环境,彻底取缔了县城广场游乐设施48家,取缔了电影院摆了二十几年的书摊,取缔了商业北街广场服装摊,治理了步行街新疆人烧烤摊,新华街随处店庆的乱象得到遏制,城区内环、老城口、步行街有了明显好转。
二是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规范原92队客运站候客电瓶公交车到旺苍大桥广场,规范客运面包车到县客运站,规范县城区二手车市场,交通秩序有了明显改善,贴单处罚10000余辆次,规劝违停车辆12000余辆次,以取缔五权镇残疾人雷跃三轮车非法载客为突破口,开展三轮车非法载客专项整治巩固成果行动,依法查扣电动三轮车12辆,集中清理“僵尸车”98辆。安装摩托车停放栏4100余米,安装车辆禁停标志236个,安装广场隔离栏1200米,处理违停摩托车1800余辆,城区摩托车乱停乱放现象得到彻底治理。
三是“两违”建设实现零增长。全年来,我局立案63起,发放调查通知书49期,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36份,限拆决定书41份,结案35件,处置存量违建28件,拆除新增邮亭20个、拆除违规摊点设施223处、拆除有“年代”有“背景”的花店彩钢棚等37处,拆除“两违”建筑6000余平方米90余户,“两违”管控实现零增长。
四是广告噪音油烟管控有了新起色。开展了专项治理活动,制定了广告管理办法和油烟、噪音管理办法,依法取缔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店招牌及广告,拆除嘉川红旗干道、旺苍西快速通道违建广告161处,“拆除城区危旧广告284个,还启动了整治烧烤油烟工作,将县城区所有露天烧烤统一规范到店内经营,制止油烟污染64家,制止建筑噪音污染46起,制止商业噪音1080余次。
五是学校周边环境得到高效净化。全力做好高、中考秩序保障工作,整治县实验校、旺中校、东城中学、职业中学、佰章小学、七一中学等周边环境,取缔校园门口烧烤100余家,取缔沿街流动摊贩80余家,保障学生健康,实现了家长、学校、学生三满意。
2、科学统筹,示范带动,提升环卫质量再创新高度
扭住“四大”抓手,城市环境卫生面貌得到较大改善
一是以“管理制度化”为抓手,强化环卫职工队伍建设。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良好工作氛围,先后制定出台了《正式在编在岗职工激励惩戒若干规定》、《环卫职工被<阳光问政>栏目问政的责任追究办法》等6项规章制度,增强了干部职工的程序和规矩意识,有效提高内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促进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是以“作业精细化”为抓手,不断提高城区卫生质量。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实行分片分段责任制,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六无”和“六净”标准和“五统一”作业要求,狠抓环卫精细化作业,从细处着手,从小事抓起,不留卫生死角,确保清扫保洁率达100%,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以上。坚持“1243”工作要求抓好扬尘治理,做到杜绝抛撒,杜绝粘带,杜绝滴漏,实现县城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在90%以上这一目标。
三是以“建设规范化”为抓手,不断提升环卫设施标准化水平。2017年,我局新增振兴路、黄洋河堤、七一中学道路、黄金路等新建成道路24.9万m3;新建长滩坝、三益帝景湾2座地埋式垃圾仓,现已投入使用;完成全县16个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民生工程项目和8座垃圾中转站配套设施建设;建成县城区马家梁公厕、黄洋河堤地埋式垃圾仓。采购投放镜面不锈钢新型果皮箱400个,人力三轮保洁车170辆;城区主要街道的垃圾桶全部更换为新型垃圾收集箱,共投放垃圾收集箱150只;完成普陀寺垃圾压缩站配套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完成普陀寺和滨河路公厕水、电等配套设施安装并投入使用。
四是以“工作常态化”为抓手,营造干净整洁城市环境。首先坚持清扫保洁作业常态化,每天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清扫保洁作业,确保城区街道无垃圾积存,干净整洁。其次抓好道路扬尘污染,坚持洒水冲街常态化,在做好每天2次冲街洒水降尘和机械吸尘的基础上,每月对一条主要街道进行重点清洗,并定期轮换。其三规范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坚持垃圾清运常态化。每天对城区垃圾进行定时清运,做到了日产日清,车走场净,无催运投诉电话。其四坚持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及日常维护常态化。督促保洁人员每天必须按时对果皮箱、三轮保洁车、垃圾收集箱进行擦洗确保干净整洁,三轮保洁车必须按规定定点停放、摆放整齐,并纳入日常作业考核。
扎实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和规范管理工作。一是抓实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环保问题整改工作,并将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中心工作,制定详细的整改实施方案,均已按国家相关要求高标准整改到位。二是进一步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的监督管理。制定了《旺苍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日常管理考核办法》,对生活垃圾处理厂进行每天1次检查、每周1次督导,每月1次量化评分考核,将量化评分考核结果作为向生活垃圾处理厂拨付资金的重要依据,严格按考核结果兑现奖惩。三是督促垃圾处理厂完成容量为5000m3以上的渗滤液应急收集池建设工作。
严格质量标准,强化项目整改和规范管理工作。首先垃圾焚烧项目整改工作。一是根据省环保厅权威人士意见,针对目前国内垃圾焚烧设备排放烟气不达标的问题,为避免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我局全面叫停在建的6座垃圾焚烧场土建工程。二是成立垃圾焚烧设备采购整改规范工作领导小组,邀约焚烧设备供应商前来洽商合同履行相关事宜,同时准备聘请省级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垃圾焚烧炉和热裂解炉的烟气排放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设备。三是项目建设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程序和规范流程抓好环卫设施的建设工作,努力打造廉洁工程、安全工程和精品工程。
其次环卫设施设备的内部采购工作。一是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项目办、行政办公室、市容环卫监察中队、计财股、业务设备股设、清运维修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局环卫设施设备内部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局内物资及设备采购工作。二是坚持“货比三家,比选择优,价廉物美”的原则进行采购。三是凡采购事项均由会议决定,严格按程序办理,层层把关,层层审批,杜绝了不廉洁行为的孳生。
再次红军城、木门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工作。一是局成立红军城、木门创国家4A级景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项目办、市容环卫监察中队、业务设施股、计财股、清运维修队、行政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力以赴完成创建工作。二是高标准新改建红军城、木门4座AAA级旅游公厕已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三是完成红军城、木门景区内游客集中休息区、观景点以及步游道设置的350个果皮箱及10个移动厕所采购,全面安装到位并已投入使用。
3、重创新,促发展,经济指标进一步落实
(1).非税收入再创新高。完成非税收入383万元,其中环卫局完成260万元,执法大队完成84万元,治理办完成39万。
(2).固定资产投资全面完成。今年完成项目入库2859.5万元(其中,退出贫困村环卫设施建设1500万元,创4A景区环境整治项目1359.5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441万元。
4、绿色创建,源头治理,促进城乡环境再换新面貌
一是县委、县政府于3月10日、5月27日组织召开了旺苍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大会及推进大会,对全县2017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作表态性发言。二是县政府与各部门、乡镇签订了《2017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三是加大对各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导检查力度,完成各类大型活动和重大接待环境卫生及秩序保障工作。四是按照省、市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印发了《2017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旺苍县2017年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方案》、《旺苍县脱贫摘帽村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关于印发旺苍县畜禽养殖禁养限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对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民生项目工程、脱贫攻坚等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
二是结合省级卫生县城迎复检工作、“八进”、“除陋习、树新风”等专项活动,创新载体,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主题宣传。利用“3.15”、“安全生产月”、“4.7”“世界卫生日”、“6.5”世界环境日等各种宣传活动载体,大力开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法》、《旺苍县广场舞管理办法》等宣传活动。共发放《旺苍县公民环境保护行为准则》、《绿色生活生态旺苍》等各类宣传环保资料8000余份。二是流动宣传。充分利用城市执法车辆流动执法的便利条件,强化油烟、噪音扰民问题等宣传引导;各乡镇利用宣传车,将秸秆、垃圾禁烧工作宣传到田间地头。三是媒体宣传。在旺苍有线电视台开设《红城形象》专题栏目,定期播放城乡环境治理、城市执法、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专题节目。四是行业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八进”活动牵头部门,结合本部门行业要求,以“三下乡”为契机,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标准。
5、多元投入、完善设施
(1).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全速推进。一是坚持把规划摆在城乡发展的龙头地位,切实加快城乡规划编制步伐,加速完善城乡建设规划体系。做好了城乡规划区房屋建设销售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强化违法建设管理机制。长滩坝、孙家坝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已完成初步规划方案;城市光亮工程、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专项规划完成前期工作,进入招投标程序;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正在招投标,即将启动编制;完成了旺月堤延伸段、快速通道等一批城市景观设计;黄洋、五权、国华等乡镇总规、控规编制完成初步审查;《米仓山大峡谷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鼓城山—七里峡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启动编制;东河东郊、福庆农经、化龙亭子和石川等四个国家级传统村落保护性规划完成编制;完成了红城御景等19个重大项目建设方案审查。二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全速推进,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市综合承载力显著提升。孙家坝及大中坝市政BT工程、新桥滨河路延伸段等6个重点市政项目建成投入使用;滨河北路河堤建设、环城西路特色街区打造等9个项目有序推进,8月底全面完工;亲水栈道、景观廊桥、长滩坝大桥等11个市政项目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可研报告等前期工作,近期将启动实施;完成何家巷、许家巷等5条背街小巷整治,对涉及街道进行了路面铺装、人行道建设、路灯更换,市民居住生活环境得到了全面改善;三江、大德等乡镇场镇基础设施完成打造;水磨板桥、大两德山等15个村成功申报省级传统村落;永星村谭家河大院等14处建筑获得市级历史乡土建筑称号。
(2).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面铺开。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申报工作。采取分步推进、分片区建设的方式,逐步完善乡镇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一是争取省级统筹项目资金800万元,整合环卫局转移支付资金534万元,建设木门、三江、金溪、白水4个片区垃圾压缩站,建设垃圾中转仓8座,购置垃圾对接车2辆,转运勾臂车20辆,箱体300个;二是结合脱贫攻坚工作,整合以工代赈资金803万元,在全县47个退出贫困村新建农村垃圾屋714个、高台垃圾仓52座、公共厕所3座;三是结合红军城、木门军事会议会址创建4A级旅游景区工作,投入510万元,新建3A级旅游公厕2座,改造2A级旅游公厕2座,采购果皮箱350个,移动厕所10个。
(3).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经费有效保障。2017年,县财政安排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专项经费280万元。各乡镇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按标准征收辖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县财政实行“全征全返、等额补助”的原则,将28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以奖代补及干净村庄创建。
(4).城乡环境示范创建全速推进。继续按照“一个达标、三个率先、四个到位”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最干净乡镇和村庄创建工作,2017年创建市级最干净乡镇2个,最干净村庄3个。一是县城乡治理办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四化”标准》,组织专业人员对各创建乡镇、村,从硬件设施、软件资料、环境卫生、秩序规范、宣传引导等方面进行现场业务指导;二是三江镇、鼓城乡完成市场设计改造,统一店招店牌,完善场镇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创建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嘉川镇五红村、张华镇松浪村、东河镇凤阳村结合脱贫攻坚,强力推进清整环境、塑造风貌、庭院经济等工作,农村面貌全面改观。
(5).城乡环境督查暗访强化问责。为确保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县委、县政府将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考核分值5分,制定出台了《旺苍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办法》、《旺苍县207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评办法》等制定,对乡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行“双扣”机制,对工作滞后,严重影响全县工作进度的乡镇既要扣减年度目标考核分值,又要扣减专项工作经费。2017年第一、二季度全市暗访排名,我县通报表扬乡镇2个,通报批评乡镇2个。
6、共享成果,精准帮扶,增强扶贫战略再显新局面
“脱贫帮扶”工作启动后,我局认真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局班子成员先后60余次深入到联系村户,与群众拉家常、话农情,了解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和特困户的家庭人口、土地状况、主要收入来源及导致贫困的主要原因,帮助群众理清发展思路,解决实际困难,谋求脱贫致富之策,极大的激发了广大联户干部的积极性,有力的推动了“驻村帮扶”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通过“驻村帮扶”工作也使机关干部走出机关,深入农村,进一步熟悉了农村工作,丰富了实践经验,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支持,真正做到了“下得去、蹲得住、走得勤、说得来、想得实、做得好”,实现了“驻村帮扶”到“双赢”的转变。
(1).开展“学习贯彻市、县党代会精神、全力决胜脱贫攻坚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市第七次党代会、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以及我局脱贫攻坚的工作成效、创新做法和典型事例。在城市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QQ群上刊播扶贫日活动倡议书,并对全局干部职工手机用户发送扶贫公益短信、宣传扶贫日活动主题、“结对认亲,爱心扶贫”公益活动。在枣林乡街道主要路段悬挂、张贴扶贫相关标语。
(2).开展旺苍在外人士“返乡创业、回家发展”“五个一”引导激励活动。编印激励政策宣传单,梳理已经制定出台的有利于返乡创业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并编印成宣传单;邮寄一百封倡议书。向在外成功人士寄发倡议书,引导他们返乡创业、回家发展,助推脱贫攻坚;邀请一批成功人士,组织推荐3-4 名在外成功人士参加乡政府创业扶贫座谈会、参观项目建设、开展项目推介等活动;签订产业发展协议。与枣林茶厂签订产业发展协议,示范带动社会力量以各种方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按照注重实效、营造氛围、扩大影响的原则,精心研究制定“驻村帮扶”工作宣传方案,明确了宣传工作的重点和任务;年悬挂标语5条,制作户外广告牌1块;报送信息6条,书写调研信息1篇,营造了“联村联户连心,亲民惠民富民”的浓厚氛围。
7、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动态管理台帐
建立健全了任务承诺制、“驻村帮扶”工作联络员工作制度、工作进展报告制度、信息资料统计报送制度、工作计划制定制度、绩效考核制度、驻村轮换交接制度和牵头单位职责等制度。按照市县要求,健全完善了帮扶明白卡、贫困户到户收支台账,开展了暖冬行动,干部走访基层46人次,组织慰问困难群众10户,发放现金3000元、棉絮8床,推行扶贫攻坚“图表式”管理模式,单位和联户干部同联系村、联系户共同确定了脱贫时间,制定了增收计划,提出了增收措施和发展目标,工作台账、工作日志、民情日记等各类表册全部健全,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工作实、有衔接。
8、德法并举,以法为先,推进依法治县再添新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提供组织保障
调整推进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职人员,分解推进依法治县工作任务,签定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确保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有序开展。
(2)加强法治培训,提高法律素养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健全了“学法、考法、述法”学法机制,抓住领导干部、党员、执法人员为三类学法重点对象,学习《宪法》为主的公共法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的党内法规,城市管理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三项学法内容,建立健全局总支委中心组学法、行政办公会学法、专题法制讲座、集中培训、会前学法、自主学法等学法制度,把握外出培训学法、局内集中学习学法、业余自主学法三种学法形式,开展领导干部给职工讲、干部职工给亲戚朋友讲、执法人员给执法对象讲三讲活动,采取执法资格考试、年度法律法规考试、年度学法用法综合考核三考方法,推行用法约束自我、用法管理城市、用法解决问题三用法机制,推动法治实践不断深入。紧紧围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分阶段、分层次、分步骤对城管系统执法人员、管理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培训。
(3)加强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规范执法办案。一是突出常规办案效能,全面履行城管综合执法职责。优化组合办案机构和人员,配齐数码照相机、摄像机等现代取证设备,注重推行视听资料取证手段,形成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反馈的全天候执法监管网络,显著提升城管执法效能;二是创新取证手段,着力提高案件查办水平。为适应现代化城管办案形势,我局注重推行视听资料取证,采取利用数码摄像机等现代化取证设备,通过合法手段,按照法定程序取得印证当事人违法、违规事实及违法、违规现场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合法证据,为准确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提供真实确凿的证据保障;三是坚持严把案件“三关”,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
(4)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我局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审定,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我局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方式,着力拓展政务公开的途径和渠道,努力实现政务公开信息量最大化。凡涉及市容管理、城管执法的职能、职责、权限、政策、法律、法规、办理事项、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各类收费标准及依据,只要不违反保密规定,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上向深度和广度拓展。
(5)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接受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通过办理落实及时改进工作。通过24小时便民投诉热线解答群众咨询,宣传城管法规,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化的政务公开网络,有效解决了一大批群众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今年,共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3件,受理市民投诉23起,答复率和办结率达100%
9、防微杜渐,真抓实干,加强党风廉政再铸新征程
(1)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扎实开展党员培训工作,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以“两学一做”锤炼党性、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切实把“两学一做”要求贯穿于全年各项工作的始终,塑造了城管为民、爱民、便民、亲民的良好形象,形成从严治党新常态。
(2)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和县委部署,认真组织学习、全面准确宣传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会前学纪讲法等制度。深化和拓展红城干部大讲堂,开展集中培训,引导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充分发挥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层层跟进的局面。
(3)多措并举,强化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严格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党建工作思路,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坚定主业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层层落实责任。二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按照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专兼职结合的要求,选配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党员担任党务干部。采取以会代训、短期培训、交流学习相结合方式,分期分批对党务干部进行培训。三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通过开展支部学习讨论、在线教育学习、党员学习培训、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活动,狠抓在职党员学习教育工作,强化党组织“细胞建设”。
(4)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进全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全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和专项考核机制。坚持挺纪在前,把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准则》、《条例》,强化执纪问责,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党员干部的行为习惯。建立健全廉政防控体系,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抓好廉政风险点的防范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建立了“项目化推进、台账式管理、标准化考核”预防腐败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了“三严三实”“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等“回头看”各项整改工作,开展党风党纪教育10次,成功打造了“清正廉洁、阳光务实”城管队伍。
二、部门概况
旺苍县城市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旺苍县城市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3205.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98.63万元,占56.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1万元,占39.96%;年初结转和结余126.2万元,占3.9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旺苍县城市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320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9.48万元,占21.51%;项目支出2516.35万元,占78.4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205.8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各增加2404.81万元,增长300.22%。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205.8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各增加2404.81万元,增长300.2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1.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9.95%。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126.8万元,增长141.7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1.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5万元,占0.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64万元,占3.16%;医疗卫生支出21.84万元,占1.14%;住房保障支出37.98万元,占1.98%;节能环保支出0.9万元,占0.05%;城乡社区支出1790.31万元,占93.16%;农林水支出6万元,占0.3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记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 支出决算为4.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71.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城管执法56.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和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和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903.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15.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76.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城乡社区(类)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支出决算为2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8.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1.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7.98万元,完成预算**%,完成预算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9.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3.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55.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按照“三公”经费支出管理相关规定使用资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5万元,占10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历年来没有该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7公车改革后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5.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7批次,78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使用,做到零增长。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28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旺苍县城市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5.92万元,比2016年增加26.81万元,增长1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99万元。主要用于城管执法制式服装采购支出41.99万元,城管执法记录仪采购支出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旺苍县城市管理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4个,涉及财政资金35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7.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内部控制不够健全,主要是未建立起完整有效内控信息化体系;二是县政府年终考核结果为二等奖,目标任务的完成还存在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与专业的内控咨询服务公司合作,加快健全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二是总结经验教训,在新一年度里更好的完成目标任务。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1.5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
县政府年终考核结果 |
8 |
||
本单位目标达成情况 |
10 |
||
|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
人才培养(5分) |
5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记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项): 指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开展专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10.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城管执法:指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和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和管理(项):指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和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5.城乡社区(类)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指反映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方面的支出。
1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费用。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2017年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2017年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五: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八: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三: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