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级部门“三定”规定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负责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效果评估。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工作。
(三)拟订全县各级和各类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分配方案,审核跨层级调整行政编制事项。负责全县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对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使用空缺编制补充人员进行核批。
(四)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县人大、县政协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县委机关、县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调县级部门之间及县级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五)审核股级以下规格机构的设置、调整,负责副科级及以上规格机构和按照副科级及以上级别配备负责人的机构设置、调整的审核和报批工作。
(六)研究拟订全县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审核全县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
(七)监督检查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建立并实施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八)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人员情况
中共旺苍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股、行政机构编制股、事业机构编制股、督查监督股。所属事业单位有:旺苍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旺苍县机构编制信息中心。办机关行政编制7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旺苍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行政编制3名,旺苍县机构编制信息中心事业编制4名。现有在职行政编制人员7名,事业编制3名,机关行政工勤1名。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7年度编办编制人数11人,财政拨款开支年初实有人数11人,年末实有人数11人,与上年相比增加1名事业人员,其原因本单位调入事业人员1人。
2017年末实有退休人员0人,同2016年度相比人数无增减;2017年末遗属生活补助0人,人数无增减。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之年。县委编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委编办的大力指导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推动各项改革,严格机构编制管理,优化编制资源配置,不断加强部门自身建设,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认真组织分析评估,巩固深化改革成果,运转高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巩固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果,指导经济发达镇通过优化服务,实现“一枚公章管审批”,直接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着力解决事权和财权不匹配的问题。完成了鼓城乡行政区划调整为米仓山镇所涉及的机构编制调整事项,为全县生态旅游发展提供了机构编制保障。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积极协同推进纪检监察、安全生产、司法、盐业监管、环境保护体制改革等重点领域改革。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继续纵深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完善了作为试点单位的县中医医院理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法人治理架构,构建了务实高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稳步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完成县经济律师事务所、县公路工程队等2个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制,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优化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建立县公路养护管理段(局)。进一步理顺了县机关事务管理机构体制机制,完成旅游景区服务机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等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能优化、编制配置等改革工作。
服务工业经济发展。针对发展改革任务繁重,工作力量不足的实际,给予编制增加。为进一步繁荣发展商贸流通业,搞活县域经济,新设立旺苍县商务局。
服务农业产业发展。根据全县产业发展需要,给农安中心、给林业科技中心增加编制,新设茶叶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新设核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服务项目管理工作。为加强全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推进、管理和监管体系,设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匹配事业编制4名。
服务红色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为进一步理顺现有景区管理体制,加快创建红军城、木门景区2个4A级景区,设立红军城景区和木门景区管委会,匹配编制8名。
大力支持社会事业发展。给城市执法宣教中心,建筑质量工程站,城乡规划编研室,计生协增编,给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等单位增加编制。
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对应全县行政权力清单调整,对县级部门行政权力的责任清单作了全面修订完善,在相应部门的主要职责和职责边界加入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责任事项,全县相关部门权责事项由6184项调整为5422项,进一步规范了部门依法行政行为,便于社会监督。
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强化监督,深入全县事业单位进行全面分析和综合性评价。认真贯彻执行新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要求,对信息不一致的118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分类处理;全县新设立登记10家,变更登记173家,注销登记77家。扎实开展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对438家不涉密事业单位统一进行了公示,公示单位数占全部应公示单位的100%。完成了540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缴费及挂标工作,政务和公益网站标识通过率达100%。高效推进党政群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完成了机关群团92家和事业单位447家赋码颁证工作,机关群团和事业单位赋码颁证率达100%。按照“四个标准化”要求,统一代码社会信用办理窗口建设成效显著,办理窗口建设工作受到省事登局李响局长的充分肯定。
严格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坚持编制使用实行计划管理,新进人员年度编制使用总量按照编办提方案、编制组织人事财政联审、编委会审定的程序确定。坚持专人维护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动态调整实名制数据库各项信息,严格审核财政供养人员管理系统人员变化,认真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情况和公务交通补贴审核工作。
切实做好控编减编工作。认真落实中央政府确立的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目标的刚性要求,认真开展控编减编工作,通过整合公路养护体制、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制、优化环卫消防用工等方式收回工作任务不足、职能减弱、职责相同或相近机构编制43名。同时,加强编制使用计划管理,将收回的机构编制资源向党委政府的全局中心工作、脱贫攻坚等“三大主战场”、重大民生保障项目、基层一线、职能加强但编制较少部门倾斜,调剂编制36名。2017年,共盘活存量编制79名。通过严格控制,实行重点用编、动态用编、限量用编等措施,截止2017年底,全县财政供养人员数均在全县总编制数内,确保了总量不超编。
不断完善机构编制约束机制。一是建立了评估论证制度,坚持机构编制审批前论证调研、审批时政策把关和审批后执行评估,建立了专项评估、履职评估、绩效评估三项制度,并将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县级综合目标考核。二是建立了“三责联审”制度,组织开展了对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6个县级部门和东河镇等4个乡镇的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将机构编制管理纳入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明确了组织、编制、审计部门联审职责。三是建立了部门联动约束机制,把管人员编制、管岗位核定、管经费核拨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工资核定、人员调配整体联动、相互制衡的刚性约束机制。四是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不断加强日常监督,配合组织、人社等部门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用)、编外人员进行了全面清查摸底,依法依规清理清退借用人员80人,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对限期未整改到位的暂停受理机构编制调整事项。
加强机关党建和扶贫工作。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支部组织生活、党员志愿服务、“双报道”“走基层”定点帮扶等活动,与定点帮扶贫困村化龙乡长乐村党支部签订“结对共建”协议。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全年到帮扶联系村长乐村开展帮扶活动15次,走访联系村33户贫困户36次;协调帮扶资金5万元用于修建村社断头路、人畜饮水等民生服务工程;助力“双抢”,为33户贫困户每户送去高效复合肥1包,薄膜6斤;扎实开展“走基层、送温暖”活动,为贫困户送去价值7000余元的越冬棉被、大米、食用油等物资;走访慰问计划生育特殊家庭6户,共送去慰问金3000元;关怀村上困难老党员,送去慰问金900元,积极参与扶贫捐款共捐资1450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县委编办本年收入合计132.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5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县委编办本年支出合计132.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37万元,占85.08%;项目支出19.70万元,占14.9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4.3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91万元,下降2.1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72万元,下降3.4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38万元,占76.76%;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4万元,占11.61%;医疗卫生支出7.11万元,占5.4%;住房保障支出8.24万元,占6.24%;行政运行支出:81.6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支出:19.7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15.3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7.11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8.24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81.86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9.7万元,完成预算89.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一些跨年度的行政运行项目资金未完全支付。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5.34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7.11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8.2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3.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0.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万元,占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开支内容包括:暂无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暂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暂无。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原因:已车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已车改。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53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检查工作及调研,兄弟县区调研交流经验,会议,培训等用餐费。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9万元,比2016年减少1.81万元,下降14.72%(或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县委编办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8个,涉及财政资金20.2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8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内不控制制度不够健全和完善,二是公众满意度还没达到100%满意。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二是尽单位最大可能提高公众满意度。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1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20 |
|
|
||
|
|
||
|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
人才培养(5分) |
5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3 |
3.本部门暂无下属单位。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5 |
||
(10)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4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5 |
||
完成时效 |
5 |
5 |
||
完成成本 |
5 |
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8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8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6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6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6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6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8 |
||
总分 |
100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木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2017年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2017年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五: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八: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三: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