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水上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全县水上交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船舶、船员管理、船舶装运危险货物和污染水域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查处船舶、船员违法行为、船舶污染水域事故、水上交通安全事故,保障水上交通安全;负责授权检验范围的船舶检验、核发四等及其以下船员技术条件认可证书;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负责审核或批准水路运输业户、水上运输服务业户的筹建、开(停)业及新增运力审核等事项;负责全县航道、码头、港口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组织全县水上交通安全贵妃的征收;对各乡(镇)水路交通管理业务进行指导、检查、督促。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内安条例》和《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渡口管理办法》以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全年召开4次涉水部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联席分析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乡镇分管领导及管船员业务指导会议。处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每季度对水上交通安全形势进行研究,分析监管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能即时掌握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主体,落实签订了乡镇船舶四级安全目标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建立完善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长效责任体系和监督管理制约机制。
突出重点防范,依法监督管理。针对春运、汛期、黄金周、百安活动和安全生产月、冬季枯水、冰雪等特殊时期水上交通特点,在重大活动期间举办安全知识培训会,落实了各个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各个活动时期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制定了水上交通冬季汛期和各个活动期间应急预案和突发应急救援预案、预警机制。打击自用船,渔船非法载客行为。一年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巡查86次,参加检查巡查人员300余人次,检查船舶420艘次,检查排查安全隐患7起,整改7起,发简报12期、在省、市航务海事网、县党政网、县交通网登载海事信息200余条。通过现场的监督管理和严格执法检查,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跟踪督办整改到位,有效遏制了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和客渡船舶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治理和打击“三无”船舶等违法行为,杜绝了各类事故发生。
加强水路运输、航道、客渡码头建设管理工作。一是开展通航安全整治和采砂船舶专项治理,落实执行汛期禁采规定,打击乱挖乱采行为,规范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行为,加大航道监督管理力度,保护了渡口、码头、航道基础设施。二是加强水路交通基础建设工作,加大安全基础设施投入力度,落实了全县渡改人行桥、涉水点项目工作。积极向省、市业务主管部门争取渡改人行桥、涉水点项目建设,码头、船舶水毁项目资金达十万元以上,对全县码头、船舶水毁进行了维修。对白水镇立家廖、龙凤叉口滩、嘉川小坝子、福庆乡小学桥、正源乡石板桥、东河镇昝家湾桥等六座涉水点人行桥进行全面实施,全面完成了上级下达的民生项目工程任务。三是规范运输市场秩序,严把水路运输准入关,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完成了渡运周转量11万人公里,货运周转量20万吨公里;四是深入开展了水上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环保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大水上交通环境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彻底治理了渡口、码头、船舶安全设施设备脏乱差、环境污染等现象,切割采砂主船三艘,运输驳船18只,使水上交通运输、环境卫生秩序良好。
持续深入开展救生衣行动常态化管理。对全县客渡船舶的救生衣和救生浮具进行了清理登记,对使用时限久破损失效的救生衣进行免费赠送90件、儿童救生衣10件、救生浮具100件,共计200余件,对部分客渡船舶送救生浮绳10根、消防桶10个,向客渡船配送防汛钢丝绳1000米。并现场指导督促船员、乘客正确使用穿戴救生衣和浮具,收到很好的效果。
强化安全科学管理。充分发挥了科技监督管理手段,落实了视频监控人员和职责,严格执行视频监控制度,落实了防汛监督管理,积极筹积资金在全县重点渡口码头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在正源、东河源头水文观测点、国华水文观测点安装了防汛视频监控系统,聘请两位水文观测员,遇有水情及时传递给我处防汛值班人员,分别通过各种形式,能在第一时间将水情传递到有船乡镇和船舶所有人、船员,以及上级海事部门和东河下游海事部门,并建立了水上交通防汛安全信息网络体系,能及时处置各类险情和突发事件,做到运行情况记录在案,信息传递及时、准确,纠正违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夯实水上交通安全基础工作,积极筹集资金对今年水毁渡口码头安全设施设备进行重新配置和恢复重建,恢复修建防汛桩2处,规范制作了安全承诺牌16个,安全警示标语24幅,安全温馨提示牌16个,购买了救生衣190件,儿童救生衣50件,救生浮具300件,救生浮绳20根、消防桶10个等防汛物资,确保渡运安全。
二、部门概况
海事处无下属二级单位,2017年编制人数28人,年末财政补助开支实有人数26人,2017年退休人员17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旺苍县航务管理(地方海事)处本年收入合计493.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3.0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旺苍县航务管理(地方海事)处本年支出合计455.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33万元,占66.57%;项目支出152.34万元,占33.4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93.0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02.26万元,下降46.02%。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55.6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46.08万元,下降43.1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5.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46.08万元,下降43.1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5.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99万元,占15.36%;医疗卫生支出22.87万元,占5.02%;住房保障支出21.33万元,占4.68%;资源勘探信息支出4.8万元,占1.05%;节能环保支出30万元,占6.58%;交通运输支出306.69万元,占67.3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6.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3.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2.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02.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海事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6.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水路运输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项):支出决算为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1.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3.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8.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4.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万元,占78.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万元,占21.8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无增减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执法执勤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海事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执法执勤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车改后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6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部门巡查、检查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支出2万元;各县区海事处同志交流学习,支出0.3万元;渡改人行桥建设项目检查验收,支出0.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海事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50万元,比2016年增加6.33万元,增长16.60%,增长原因是2017年增加了交通补贴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海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海事处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4个,涉及财政资金25.76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9分,存在的问题:一是资产管理信息化缺乏,二是科技创新方面缺乏,三是人才培养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对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完善;二是积极培养后备人才。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1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18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2 |
||
人才培养(5分) |
3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本部门对海事管理义渡人员补助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4分,存在的问题:一是执法监督检查的力度不够;二是义渡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海事管理强度和科技监督管理手段;二是安全知识宣传加强,夯实水上交通安全基础工作。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海事处/海事管理义渡人员补助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5 |
||
(10)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4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5 |
||
完成时效 |
5 |
5 |
||
完成成本 |
5 |
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35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9 |
||
总分 |
94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海事管理(项):指海事管理方面的支出。
1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水路运输管理支出(项):指水路运输管理方面的支出。
16.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指成品油价格改革政府对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和租出车等其他方面的支出。
1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项):指安全生产信息、法律、技术、宣传等六大支撑体系运行维护、安全监察、监管、立法、课题、办事处房屋业、监察设备仪器维修、事故处理等项目支出。
1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资源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2017年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2017年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五: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八: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三: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