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我镇的基本职能主要是负责党务日常工作和机关日常事务管理,监督检查各办、所对上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和承办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武装、群团、档案、保密、统计、和政务公开等工作;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负责信访、综合治理、矛盾纠纷调处等群众工作,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承办人大主席团的日常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强化财政支出管理,确保全镇大局稳定。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优先保证干部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努力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合理调度财政资金,保证政府机构正常运转,实现财政资金利益最大化。
(2)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保证专项奖金封闭运行。2017年,县拨我镇财力补助资金62.5万元,扶贫资金7万元,农村公共运行维护资金78万,一事一议补助资金70万元,对专项资金实行规范化管理,专款专用,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严格执行政策,手续完备。在兑现各种补贴款的过程中,坚持及时准确,农民群众较为满意。
(3)集中支付工作。统一会计核算和账户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我乡财政财务管理。严格使用财政专用票据,杜绝了各单位坐支、挪用和私设“小金库”,端正了行业风气,避免了腐败现象的滋生,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净化了管理环境,理顺了财经秩序。严格审批程序,切实做到“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
二、部门概况
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本年收入合计1048.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8.0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本年支出合计1204.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6.99万元,占80%;项目支出237.05万元,占2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02.8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09.01万元,下降2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4.04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57万元,减少18%。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4.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3.53万元,占29%;国防支出0.8万元,占0.0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79万元,占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76万元,占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78万元,占3%;城乡社区支出53.54万元,占4%;农林水支出587.18万元,占49%;交通运输支出4.2万元,占0.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万元,占0.2%;住房保障支出45.46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人大事务行政运行: 支出决算为16.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人大事务代表工作: 支出决算为1.10万元,完成预算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预算。
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 支出决算为248.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指标追加。
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支出决算为9.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指标追加。
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行政运行: 支出决算为14.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 支出决算为7.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服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 支出决算为35.54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支出决算为10.51万元,完成预算100%。
2.国防支出国防动员兵役征集: 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行政运行: 支出决算为5.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其他文化支出: 支出决算为4.96万元,完成预算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 支出决算为7.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老龄事务: 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指标追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支出决算为22.52万元,完成预算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支出决算为54.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 支出决算为13.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指标追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义务兵优待: 支出决算为15.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事务行政运行: 支出决算为13.62万元,完成预算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 支出决算为0.4万元,完成预算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食品安全事务: 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 支出决算为11.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 支出决算为8.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53.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农林水支出农业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40.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农林水支出农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决算为9.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指标追加。
农林水支出水利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11.11万元,完成预算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支出。
农林水支出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支出决算为5.88万元,完成预算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决算为392.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指标追加。
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支出决算为6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指标追加。
8.交通运输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建设:支出决算为4.2万元,完成预算100%。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45.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清算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4.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1.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8.15万元、津贴补贴102.05万元、奖金8.1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1.74万元、绩效工资51.2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4.82万元、生活补助265.61万元、奖励金0.05万元、住房公积金45.4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1万元等。
公用经费205.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3.1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8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0.72万元、公务接待费19.3万元、工会经费2.19万元、福利费2.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19.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8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3万元,占8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环境整治,综治维稳,脱贫攻坚,园区建设等日常用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1.5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木门创4A景区用车量大。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50批次,36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9.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市、县级各部门人员来我镇检查指导工作450批次,360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5.38万元,比2016年减少15.7万元,下降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旺苍县木门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7个,涉及财政资金148576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8分,存在的问题:1、专项经费预算不足。随着农业园区、场镇建设、红色旅游项目落地发展,项目建设中延伸的交通费、设计费、环境整治费、广告宣传费等相关经费缺失,在挤占公用经费后依然存在较大缺口,不利于项目顺利开展。2、工作人员不足。乡镇工作千头万绪,往往一人身兼数职,个别专项工作不能术业专攻,导致了存在一定的工作效率低下,工作责任感不强的问题。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20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
人才培养(5分) |
5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5 |
||
(10)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4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5 |
||
完成时效 |
5 |
4 |
||
完成成本 |
5 |
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6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6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6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6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6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6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
总分 |
96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债务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方面工作的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木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其他财政事业方面的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指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指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 计划生育服务(项):指用于计划生育服务方面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指用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监督方面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按规定对高效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扶贫方面的支出。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 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 2017年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 2017年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五: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六: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七: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八: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三: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