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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五举措狠抓安全生产统计工作
发布时间:2018-09-12 来源:县安监局 点击量:485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1)建章立制,长效运行。建立完善了我县安全生产事故统计信息联网直报机制和事故首报制度,制定下发了《旺苍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和《旺苍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分行业领域建立健全生产安全统计工作制度,全面了解和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归口和直报的各项要求,切实做好事故统计直报工作,坚决防止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等问题发生。

(2)严格时限,确保质量。各乡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将行业内发生的事故数据在20小时内报县安监局汇总录入。严格按照“24小时入库、7天上报、30日内续报”的要求录入联网直报系统,确保事故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于每月1日前上报统计月报。

(3)强化培训,提升能力。积极参加省、市开展的安全统计业务培训,及时组织乡镇安办主任、县级有关部门统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传达学习国家、省、市关于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相关文件精神,重点学习了《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及时将总局、省局的培训课件、操作手册传下发乡镇和部门。

(4)依托数据,定期研判。实行“月通报、季分析、年考评”制度,按月编制《安监动态》,报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并在县政府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上通报,为领导决策提供全面、详实的依据。通过统计数据分析指导安全监管,及时利用统计分析数据调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点,提高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5)强化监督,严肃问责。县安办按季对乡镇、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归口统计和联网直报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将统计直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对因工作机制不健全、联网直报工作不到位等导致生产安全事故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强化重特大事故考核和控制,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年度目标考核 “一票否决”。(县安监局  何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