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稳定。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2017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强化财政支出管理,确保全乡大局稳定。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优先保证干部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努力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合理调度财政资金,保证政府机构正常运转,实现财政资金利益最大化。
(2)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保证专项奖金封闭运行。2017年,县拨我乡财力保障资金16万元,扶贫资金4.5万元,农村公共运行维护资金26万,对专项资金实行规范化管理,专款专用,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严格执行政策,手续完备。在兑现各种补贴款的过程中,坚持及时准确,农民群众较为满意。
(3)集中支付工作。统一会计核算和账户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我乡财政财务管理。严格使用财政专用票据,杜绝了各单位坐支、挪用和私设“小金库”,端正了行业风气,避免了腐败现象的滋生,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净化了管理环境,理顺了财经秩序。严格审批程序,切实做到“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
二、部门概况
旺苍县大河乡总编制24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10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21人,其中公务员11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退休人员3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381.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5.41万元,占98.4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88万元,占1.54%。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418.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06万元,占83.27%;项目支出69.95万元,占16.7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31.6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0.15万元,下降17.28%。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31.6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0.15万元,下降17.2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2.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9%。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3.47万元,下降11.4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2.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14万元,占34.49%;国防支出0.41万元,占0.1%;教育支出2.95万元,占0.7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08万元,占1.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29万元,占9.29%;医疗卫生支出7.99万元,占1.94%;农林水支出201.30万元,占48.84%;住房保障支出12.97万元,占3.1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8.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支出决算数为1.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87.95万元,完成预算99.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原因是上年返还金额。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4.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15.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0.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3.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8.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18.2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是因为本年未发生支出。
11.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 支出决算为0.41万元,完成预算89.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上年返还数在本年度未全部支出。
12.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其他进修就及培训(项):支出决算数为2.95万元,完成预算100%.
1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支出决算数为1.0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14.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0.1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66.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是因为上年返还金额在本年未发生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11.3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20.5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支出决算数为10.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数为0.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支出决算数为5.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 计划生育服务(项):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原因为本年计生专干生活补助在村干部补助中列支。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0.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3.9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3.8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16.7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5.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减少。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支出决算数为1.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9.2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6.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是因为上年返还数本年度未全额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数为146.1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7.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上年返还数本年未全额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
合改革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28.0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70.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上年返还数本年未支出。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12.9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8.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0.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7.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
3.公务接待费支出6.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6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6.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相比无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大河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55万元,比2016年增加6.59万元,增长9.2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大河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大河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7个,涉及财政资金8.21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8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编制还不够全面、前瞻性不强。 2017年我乡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按照年度预算安排,严格对经费开支的事项和用途进行审核,基本上确保了经费支出的专款专用,但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预算控制率有待降低。除政策性因素以外,还存在部分临时、紧急或突发的工作任务导致年中追加预算。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 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工作规划,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遵循预算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年中追加预算规模。对于年度无法预计的临时追加的相关工作所需费用,严格按照预算调整追加程序,逐级申报报批,有效降低预算控制率。三是进一步管控好“三公”经费,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流程,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4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1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1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1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1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经济效益(4分) |
4 |
社会效益(4分)) |
4 |
||
生态效益(4分)) |
4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8分) |
7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4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3 |
||
人才培养(5分) |
5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3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重点对人大代表工作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86分,存在的问题是代表工作经费预算不足,全乡乡级人大代表43名,全年经费1.032万元,一直维持多年以前的标准,人平年均240元,但是根据人大主席团的提供的数据人平年均300元,差额2580元,在一定程度上不能保障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开展各项工作的需要。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工作任务,增加代表工作专项经费预算,加强人大代表工作,保障乡级人大代表更好的履行职责。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旺苍县大河乡人民政府人大代表工作经费支出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4 |
可行性 |
5 |
3 |
||
(10) |
明确性 |
5 |
4 |
|
合理性 |
5 |
4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2 |
资金使用 |
4 |
3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4 |
完成质量 |
5 |
4 |
||
完成时效 |
5 |
5 |
||
完成成本 |
5 |
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9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8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0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0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10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9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9 |
||
总分 |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债务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方面工作的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木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其他财政事业方面的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指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指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 计划生育服务(项):指用于计划生育服务方面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指用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监督方面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按规定对高效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扶贫方面的支出。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 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 2017年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 2017年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五: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六: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七: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八: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三: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